关于《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城县一园两区工业地产分割及销售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必要性:为进一步支持和规范工业用地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切实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可行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要求,按照节约集约利用原则,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4.《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5.《福建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暂行办法》
6.《龙岩市中心城市工业地产分割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