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为明确2026年烟叶生产扶持政策,推进我县烟叶生产高质量发展,我局结合我县实际,并与财政局等部门充分沟通,组织起草并形成了《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6年烟叶发展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
二、政策制定目标
为推进我县烟叶生产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向新向实新质生产力,促进烟农增收和财政增效,切实做好2026年烟叶发展工作,特制定此《通知》。
三、政策制定过程
我局结合我县实际,经过县局会议研究,并与各乡镇、财政局等部门充分沟通,且已经过政府专题会议、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组织起草并形成了《通知》。
四、政策主要内容
《通知》的体系框架包括指导思想、计划任务、工作措施等3部分,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稳定扶持政策、完善烟基设施、深化烟稻融合、提升服务意识、增强安全意识等六个方面工作措施。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坚持“以控促稳、稳健发展”工作方针,深化“以烟促稻、以烟稳粮”产业协同路径。以烟草农业现代化为引领,更加注重内涵式发展,着力“内抓品质、外促应用”,加快形成并发展烟叶生产新质生产力,全力保障优质特色烟叶原料供给,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产业支撑。
二、计划任务
全县计划收购烤烟89500担,指导种植面积32919亩,收购上等烟比例73%以上;计划收购雪茄烟叶4480担,指导种植面积2194亩(烟叶计划详见附件)。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稳产责任
(二)优化扶持政策,聚焦提质增效
1. 烟农补贴。按烟叶实际交售量(含雪茄烟叶),县财政对烟农交售的烟叶给予20元/担奖励。
2. 烟田基础设施建设及管护资金。(40万元)
3. 新型烟叶经营主体培育资金。(80万元)
4. 设立烟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1)烤烟产业方面
设立烤烟产业发展补助资金。对完成当年烤烟种植计划的乡(镇),按照该乡(镇)烟叶税额的12%给予奖励;未完成当年烤烟种植计划的,按照目标完成率*烟叶税额*10%给予奖励(注:完成种植计划99%以上视同完成)。该项资金由乡(镇)统筹,村级单位分成比例不低于20%。
(2)雪茄产业方面
设立雪茄烟示范点建设专项资金。(450万元)
设立雪茄烟叶开发奖励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用于对雪茄烟叶开发工作成效显著的乡(镇)、村的奖励。按照该乡(镇)雪茄烟叶税额的30%给予奖励,该项资金由乡(镇)统筹,村级单位分成比例不低于30%。
(三)夯实设施基础,提升产业效能
(四)深化烟稻融合,保障粮食安全
(五)提升服务效能,聚力惠农兴烟
(六)筑牢安全防线,推进绿色生产
五、关键词诠释
担:烟叶专用名词,指100斤、50公斤。
六、政策解读主体、方式
解读单位:县烟草专卖局
解读人:黄涵琦 联系电话:0597-3320039
解读方式:电话解读、其他方式
解读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七、其他应当补充说明的内容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