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兽药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结果反馈
为规范我县兽药生产经营秩序,压实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防范假劣兽药流入养殖环节,筑牢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防线,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福建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闽农规〔2021〕6号)等法规文件要求,我局制定《连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兽药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连城县农业农村局于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20日通过县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连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