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变更批复连城县公立
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复函
时间:2025-12-25 11:15

  连城县卫生健康局:

  贵单位呈报《连城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调整连城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内容及总投资的函》及附件收悉。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等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变更连城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编码:2511-350825-04-01-682346,原连发改审批〔2025〕130号、连发改审批〔2025〕131号依法撤销。具体函复如下:

  一、设计方案:原则同意调整连城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请你单位在该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项目总平面布置要求,督促设计单位进一步优化、完善初步设计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变更为:建设康复综合楼1幢,面积2837.79平方米,建设康养综合楼1幢(含助餐区、活动区等),面积6576平方米,其他面积138.21平方米,设置床位200张;配套附属工程及设施设备等。

  三、项目总投资概算调整为4800.0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454.55万元。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

  四、请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和加强资金管理,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项目建设内容,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项目概算管理按照《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规定》(闽发改投资〔2009〕1号)执行。严格按批准的概算投资组织施工,不得突破。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施工图设计,控制建设规模和工程投资,加强项目实施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附件:连城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概算表

  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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