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施工、监理及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检查的通报》,决定开展勘察设计、绿色建筑设施监督检查,检查组专家成员从我市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勘察设计及绿色建筑检查项目从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数字化审查信息系统中随机抽取。现将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和时间
各建设、施工、监理及勘察设计单位从发文之日起组织自查,我局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11月下旬开始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家,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依法开展对勘察设计、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抽检项目、单位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检查范围
1.2023年1月以来在我市范围内完成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包含免审项目)。
2.2023年在建项目各方主体在设计、施工、验收阶段落实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标准情况。
三、检查内容
1.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
2.勘察设计市场和质量管理情况;
3.勘察设计单位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标准的情况;
4.勘察现场作业及原始记录真实准确情况;
5.对建筑工程设计重点检查无障碍标准执行情况、抗震设防标准执行情况等。
四、检查方式
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自查,如实填报相关附表,于2023年11月15日前送至我局建筑业股,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961157460@qq.com。
2.我局在各建设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采取集中查阅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及勘察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必要时可到工程现场进行核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绿色建筑、建筑节能相关规定及强制性标准的工程项目,要依法严肃查处、限期整改。对勘察设计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强制条文规定的项目,按“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要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勘察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罚。联系人:华桂娥,联系电话:0597-3120708。
附件:1.2023年在建民用建筑工程汇总表
2.建筑工程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核算方法
3.福建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表
4.勘察现场作业项目清单
5.建筑工程勘察检查表(1-3)
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