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100-0200-2024-00017
- 备注/文号:连政综〔2024〕34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21
- 内容概述: 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连城县城区
K1-09(1-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连城县城区
K1-09(1-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K1-09(1-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调整连城县城区K1-09(1-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连自然资〔2024〕47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K1-09(1)地块规划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文化用地—文化活动用地,规划指标为:容积率≤1.0,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建筑高度≤12米;K1-09(2)地块规划性质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广场用地,规划指标为:绿地率≥35%。
二、其它具体要求参照《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连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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