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6100-0200-2024-00031
  • 备注/文号:连政综〔2024〕56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28
  • 内容概述: 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连城县城区
    K3-1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连城县城区
K3-1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来源:连城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4-05-07 15:49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调整连城县城区K3-1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连自然资〔2024〕85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连城县城区K3-11地块规划性质为公用设施用地通信用地,规划指标为:容积率≤2.0,建筑密度≤40%,绿地率35%,建筑高度≤24米。

  二、其它具体要求参照《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版)执行,你局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尽快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连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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