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100-0200-2025-00011
- 备注/文号:连政综〔2025〕57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29
- 内容概述: 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连城县
朋口工业园区F-44(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连城县
朋口工业园区F-44(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朋口工业园区F-44(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调整连城县朋口工业园区F-44(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连自然资〔2025〕47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350825-10-F-44(1)地块规划性质为交通运输用地—交通场站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规划指标为:容积率≤0.15,建筑密度≤5%,绿地率≥10%,建筑高度≤8米,所有新建、扩建的建/构筑物(含施工塔吊、楼顶附属物)高度应满足机场净空要求。
二、其它具体要求参照《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版)执行,你局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连城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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