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6100-0200-2025-00018
  • 备注/文号:连政综〔2025〕93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10
  • 有 效 性:有效
  • 内容概述: 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连城县
    工业园区350825-F9-5(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连城县
工业园区350825-F9-5(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时间:2025-07-15 15:49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调整连城县工业园区350825-F9-5(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连自然资〔2024〕79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连城县工业园区350825-F9-5(1)地块规划性质为工矿用地—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规划指标为:容积率≥1.1,建筑系数≥40%,绿地率≤20%,建筑高度≤30米。所有新建、扩建的建/构筑物(含施工塔吊、楼顶附属物)高度应满足机场净空要求。

  二、其它具体要求参照《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版)执行,你局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连城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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