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100-0300-2024-00009
- 备注/文号:连政办〔2024〕40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21
- 内容概述: 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连城县
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连城县
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连城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四、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印证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附件:连城县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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