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6100-0204-2025-00036
  • 备注/文号:连政规〔2025〕3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17
  • 有 效 性:无效
  • 内容概述: 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5年烟叶发展工作的通知
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5年烟叶发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9-25 09:07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县烟叶生产高质量发展,切实做好2025年烟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烟草农业现代化为方向,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全力保障优质烟叶原料的有效供给,全面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二、计划任务

  全县计划收购烤烟92000担,指导种植面积34126亩,收购上等烟比例73%以上;计划收购雪茄烟叶4730担,指导种植面积2495亩(烟叶种植计划详见附件)。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烟叶产业作为我县农业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其稳健发展直接关系到县域经济增长、农民增收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为切实抓好2025年烟叶生产工作,建立“县级统筹、乡镇主抓、村级落实”的三级联动机制,将烟叶生产纳入各乡(镇)主要领导政绩考核范畴。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齐抓共管,采取更积极的对策与措施,从财力、物力、政策、技术指导等多方面对烟叶生产工作给予全力支持。密切跟踪推进烟叶计划落实情况,调动烟农积极性,确保烟叶计划真正落实到乡(镇)、到村、到户、到田;县烟草部门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抓好面积落实、合同签订、技术指导、烟叶收购等工作;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烟草等部门要有序推进基本烟田永久保护工作,推进村集体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要根据烟叶产业发展需求,在用地规划、用地政策、用地选址、用地审批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统筹解决烤房、雪茄晾房设施用地问题;各乡(镇)负责具体任务落地,严格执行烟叶种植收购计划,确保烟叶生产各环节有序推进。为促进烤烟生产任务落实,县政府将各乡(镇)烟叶产业发展奖补与烟叶计划任务实际完成情况挂钩。

  (二)优化扶持政策,强化资金保障

  为提高乡(镇)、村抓好烟叶产业的积极性,提升烟农种烟效益,2025年县财政将继续实行对烟农、乡(镇)及村的烟叶种植奖补政策,具体如下:

  1. 烟农补贴。按烟叶实际交售量(含雪茄烟叶),县财政对烟农交售的中上等烟每公斤奖励1.2元(60元/担)。该项奖励资金由县财政拨付各乡(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所),再根据县烟草专卖局提供的烟农补贴明细表兑现给烟农。

  2. 烟田基础设施建设及管护资金。从一般公共预算预安排100万元用于烟田道路、水沟、渠道等基础设施管护,烤房新建、烤房技改及烤房附属设施建设。烟田基础设施建设及管护补贴政策报县财政备案。

  3. 新型烟叶经营主体培育资金。从一般公共预算预安排80万元用于烟叶种植保险(含县财政配套支出烟叶种植保险的21%部分)、新型农机推广、烟农专业合作社建设、烟农增收项目、土地流转补贴和扶持返乡青年烟农、烟叶种植家庭农场与产业综合体等新型烟叶经营主体培育。

  4. 设立烟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1)烤烟产业方面

  设立烤烟产业发展补助资金。对完成当年烤烟种植计划的乡(镇),按照该乡(镇)烟叶税额的15%给予奖励;未完成当年烤烟种植计划的,按照目标完成率*烟叶税额*10%给予奖励(注:完成种植计划99%以上视同完成)。该项资金由各乡(镇)统筹,村级单位分成比例不低于20%。

  (2)雪茄产业方面

  设立雪茄烟示范点建设专项资金。从一般公共预算预安排50万元用于示范点雪茄晾房建设用地附着物补偿、晾房建设用地租金、建设用地报批、“三通一平”、电力设施配套设施建设、晾房附属设施建设与管护、雪茄烟田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等相关项目。

  设立雪茄烟叶开发奖励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用于对雪茄烟叶开发工作成效显著的乡(镇)、村的奖励。按照该乡(镇)雪茄烟叶税额的35%给予奖励,该项资金由各乡(镇)统筹,村级单位分成比例不低于30%。

  以上烟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均由县财政根据县烟草专卖局审核提供的明细表拨付各乡(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所)。村级分成部分由各乡(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所)兑现。

  因受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烟叶损失的,可相应调整各乡(镇)收购任务及完成实绩情况。

  (三)完善烟基设施,夯实发展基础

  1. 加强烤房建设管理。坚持“利旧为主、新建为辅”的工作思路,统筹利用现有的烤房资源,开展烤房利旧技改,提高烤房利用率。各烟区乡(镇)承担烤房、烟基设施监管责任,种烟村村委会承担管护主体责任。对现有存量烤房,各乡(镇)要加大管护力度,严禁随意拆除或改作他用,坚决执行“拆一补一”的要求。对设施损坏的烤房群,要筹集资金予以及时修复,确保配套烤房容量充足、功能正常。

  2. 加强雪茄基础设施管理。晾房及遮荫棚是生产优质雪茄茄衣的必备设施。在用好用足烟草部门晾房建设的政策基础上,充分利用好雪茄烟叶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在晾房“三通一平”、电力配套设施建设、附属设施建设与管护等方面持续加大投入,配套建设雪茄烟叶生产必要的晾房设施,保障我县雪茄烟叶规模化开发。要坚持轻简适用高效原则,持续对遮荫棚进行搭建及维修。各烟区乡(镇)、村要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农民爱护雪茄基础设施,不得随意损坏相关设施,确保雪茄基础设施长久使用。

  3. 加强农机管理。县农业农村部门要预留足够的资金预算,专项用于扶持烟草农用机械购置补贴,做好烟用农机扶持推广工作,提升机械化作业水平。要推进烟稻农机资源共建共享,实现农机共用,提高稻田、烟田整体机械化作业率。县农业农村、烟草部门要共同推进烟稻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共同做大农业机械专业化服务市场,以服务规模化促进烟田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

  (四)深化烟稻融合,推进产业增效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扛起维护粮食安全的责任,加大稻烟轮作种植模式的推广力度,发挥稻烟融合的资源和政策叠加效应。

  1. 推动稻烟轮作区永久保护。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持续巩固拓展基本农田永久建设和保护成效,深化稻烟融合发展产业规划,持续抓好基本农田永久保护区基础设施的综合保护利用,确保全县基本烟田永久保护建设机制长效化,防止基本烟田“非烟化、非粮化”。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将保护区优先列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范围,持续改善烟叶生产条件。

  2. 推进烟稻产业政策协同。充分发挥烟叶和水稻扶持政策的协同效应,用好农业、乡村振兴等部门的有利政策,发挥政策叠加效应,集中力量办大事。充分利用好建立水稻生产功能区及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相关保护政策。要将烟田土壤保育、撂荒地复垦、烟后稻种植、专业化机耕、无人机植保等项目纳入大农业补贴范畴,加大补贴力度。

  3. 合理规划经济作物布局。减少“非粮、非烟”经济作物进入稻烟轮作永久保护区;健全巩固烟稻轮作制度,打造一批烟稻融合度好、经济增收值高、示范带动性强的“烟稻双优”示范区;为县级烟叶家庭示范农场、烟叶种植示范社评选开辟绿色通道。

  (五)提升服务意识,完善保障体系

  为进一步促进烟农降本增收,实现烟叶生产可持续发展,各级各部门要致力于服务烟农,切实为烟农办实事、解难题,聚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 强化气象保障服务。气象部门要加强气象预报预警服务,组织做好人工防雹、增雨作业,不断提升防雹水平。对于大风、暴雨等灾害天气要精准预警、精准防控,降低烟农灾害损失。

  2. 落实种植保险政策。加大烟叶大田保险的宣传力度,实现烟田保险全覆盖。保险公司要完善核灾定损标准及流程,对于受灾烟田要提高灾害核实时效性、精准度和真实性,加快保险赔付进度,防范烟农种植风险。

  3. 优化金融服务支持。金融部门要为烟农提供贷款服务,规范贷款程序和手续,降低烟农贷款成本,防止烟农因资金困难影响生产。

  4. 做好后勤安全保障。电力部门要解决好变压器容量不足、线路负载过重、停电抢修等影响烤房、晾房用电的问题;公安部门要做好打假打私、防止烟叶外流;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烟叶收购站点计量设备校准和维护。

  (六)增强安全意识,推进绿色生产

  1. 完善烟叶安全体系。要高度关注烟田土壤和烟叶质量安全现状,建立健全烟叶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实现烟叶质量可追溯。全面加强农药、含硫含氯肥料的使用管理和非烟物质控制,杜绝外源物质污染。

  2. 提升绿色防控水平。要大力宣传保护生态、绿色生产、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增强稻烟生产全环节环保意识,推广稻烟绿色防控一体化技术;建立以农业防治为基础、生物防治为重点、物理防治为辅助、化学防治为补充的烟草绿色防控体系,严禁高毒高残留农药、除草剂的使用,引导烟农规范使用农药,开展农药、化肥减量行动。

  3. 加强土壤保育力度。推行烟田废旧地膜回收工作,确保回收率100%,因地制宜综合运用烟田轮作、深耕晒白、有机肥使用、施用土壤调理剂等多种技术措施,促进土壤用养结合、土壤质量提升。

  4. 打造低碳烘烤场景。加大生物质燃烧炉一体机等清洁能源烘烤设备推广力度,促进节能减排,降低烘烤成本,提高烟叶烘烤质量。示范推广烤房棚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实现“棚下烤烟,棚顶发电”,打造烟光一体绿色低碳新场景。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2025年各乡(镇)烟叶收购任务分解表

  连城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5年各乡(镇)烟叶收购任务分解表

  乡(镇)

  烤烟

  雪茄

  种植计划(担)

  指导面积(亩)

  种植计划(担)

  指导面积(亩)

  新泉镇

  2052

  760

  0

  0

  庙前镇

  4256.2

  1542

  0

  0

  莒溪镇

  11471.8

  4098

  19

  10

  朋口镇

  3779.76

  1361

  0

  0

  宣和镇

  8396.24

  2994

  38

  20

  姑田镇

  2160

  782

  403.92

  216

  文亨镇

  11120

  4028

  467.75

  250

  赖源乡

  0

  0

  484.33

  259

  塘前乡

  3765

  1357

  74

  40

  揭乐乡

  6806

  2478

  46.25

  25

  隔川镇

  3318

  1185

  738.55

  389

  林坊镇

  1275

  470

  91.2

  44

  北团镇

  21855.18

  8471

  462.08

  247

  罗坊乡

  5144.56

  2003

  1904.92

  995

  四堡镇

  6700.26

  2597

  0

  0

  合计

  92000

  34126

  4730

  2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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