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连城县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
连城县民政局:
根据《福建省定价目录》(2022版)要求,对连价(2012)37号和连价(2017)6号文收费项目名称进行规范,并将属于市场调节价的项目进行清理,经研究,对殡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进行规范。
一、殡葬基本服务及延伸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项目及标准见附件。
二、殡葬选择性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项目由丧属自愿选择,你局工作人员必须事先告知,并经丧属同意后方可服务和按实际开展的服务项目收费,未经丧属同意,不得强行搭车服务和乱收费。
三、上述收费应在醒目处公示,实行明码标价,开具明细发票,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连城县殡仪馆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