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连城县公益性公墓护墓管理费延续收费标准的批复
连城县殡仪馆:
你馆关于《请求核定连城县公益性公墓护墓管理费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福建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其收费标准按连发改价管〔2023〕5号文原有收费标准延续执行,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护墓管理费为100元/年、穴。(一次性收取不超过20年)。
二、收费单位必须在收费窗口的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本批复有效期为2025年11月19日至2029年11月18日。期满须重新报我局审核。
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