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907-0100-2023-00003
- 备注/文号:北政〔2023〕36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北团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20
- 内容概述: 连城县北团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权责清单的通知
为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号)《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规范(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1810—2018)》《中共龙岩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权责清单的通知》(岩委编办〔2022〕77号)《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城县赋予乡镇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连政规〔2022〕8号)《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城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连政办规〔2022〕11号)和《中共连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连城县乡(镇)权责清单的通知》(连委编办〔2023〕1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镇权责清单进行相应调整,请认真贯彻执行。
调整后北团镇权责清单事项共计453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227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征用1项、行政给付10项、行政监督检查37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公共服务事项6项、其他权责事项155项(详见附件)。相关部门和镇直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布调整的权责清单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规范用权,严格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权威性。
附件:连城县北团镇权责清单(2023年3月调整版)
连城县北团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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