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907-1000-2024-00001
- 备注/文号:北政[2024]1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北团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18
- 内容概述: 连城县北团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团镇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冬春季节天寒物燥,传统节日、大型群众性活动集中,用火用电量大,历来是火灾高发尤其是重特大火灾多发期。2023年11月16日,山西吕梁一煤矿联建楼发生重大火灾,造成26人死亡、38人受伤,教训十分深刻。2023年12月20日18时,漳州市平和县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50岁)。2023年12月22日3时,福州市长乐区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80岁)。2023年12月22日18时,宁德市周宁县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83岁)。2023年12月26日10时,泉州市晋江市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3岁)。2023年12月27日4时,泉州市南安市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31岁,8岁)、2人受伤。2023年12月22日,厦门市思明区鼓浪屿一民房发生火灾,虽未造成人员伤亡,着火建筑也非文物建筑,但也引发广泛关注。岁末年初,生产、经营、建设活动频繁,对消防安全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岁末年初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经研究制定《北团镇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连城县北团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8日
北团镇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岁末年初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即日起至2024年3月在全镇集中开展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全国、全省、全市、全县“两会”等重大活动和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根治隐患,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到实处,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提升发现、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全力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重大火灾隐患和重点行业火灾隐患整治。各村、镇直各有关单位要对本村、本监管领域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坚持整治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开展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的火灾教训,持续推进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燃气消防安全和生命通道专项整治。紧盯高风险场所、大型活动,聚焦市场、卫生院、学校、超市、敬老院、集中安置点等人员密集场所,针对违规使用大功率取暖设施、占堵消防通道、封闭安全出口、违规施工装修改造等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要严格执法,用足用好查处手段,以高压手段倒逼责任落实,坚决督促整改,防止遗患成灾。
(二)持续推进镇村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镇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作用,及时协调解决整治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村镇建设、经济发展、应急安全等岗位干部与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所站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强化源头治理、联合治理、靶向治理,形成监管合力。要督促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入户安检职责,燃气经营企业负责对其供气的餐饮场所入户安检工作,列清人员清单、检查清单、整改清单“三个清单”。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充分发动基层监管力量,加大餐饮等燃气使用单位、九小场所等现场火灾隐患排查力度,检查人员要规范使用“燃气整治App系统”,及时准确录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要严厉惩治燃气经营、充装企业不遵守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餐饮场所堵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等突出问题。督促相关企业开展风险“自知、自查、自改”,建立问题清单,落实闭环管理。
(三)严格落实基层消防“5+3”必查。各村、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基层消防“5+3”必查(5个检查重点:火源、“三合一”、电动自行车、易燃材料、弱势群体;3项“保命”措施:畅通逃生通道、防火墙硬隔离、配备消防逃生面罩),依托龙岩市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平台,重点要督促落实工厂仓库、沿街门店、小加工作坊等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进行防火墙硬隔离等硬措施,禁止电动自行车及其锂电池在疏散楼梯间、安全出口、公共门厅进行停放充电等行为。各村结合微型消防站力量,强化消防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做到灭早、灭小、灭初期。加强村民住宅、九小场所、沿街门店等小场所检查巡查。
(四)严格实施精准执法。镇直各有关单位要用足用好查封、罚款、拘留、关停等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杜绝执法“宽松软虚”,坚决惩治各类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严格执行“一案双罚”,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不仅要依法查处违法企业,还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法定职责。加强行刑衔接,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要加大事前涉嫌消防安全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形成震慑。加强信用监管,对拒不改正重大火灾隐患或严重违法行为、拒不执行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决定的,纳入消防安全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实施部门联合惩戒。
(五)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警示。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围绕“预防为主、生命至上”主题,各村要持续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充分利用村委会工作栏、手机短信、户外LED、微信公众号等媒介普及冬春季节火灾防范知识,加强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知识和初起火灾处置、逃生自救技能宣传;要针对近期火灾事故暴露出的群众消防安全常识缺乏、疏散逃生能力弱等问题,结合“全生命周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要引导村民“三清三关”(经常性清厨房、清通道、清阳台;出门前要关电源、关火源、关气源),积极举报楼道堆积易燃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身火灾隐患,重点开展“一老一少”消防安全常识普及宣传,提高群众特别是重点人群消防安全意识。
(六)坚决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全防范。春节、元宵节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县“两会”期间,镇直各有关单位要研判重要活动、祭祀祈福、庙会等安全风险,提前发出预警提示,加强针对性管控。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负责人及日常管理人员要依法强化火灾隐患自查自纠,严格火源管理,倡导文明进香、香烛不进殿,为香客燃香、烧纸箔、放鞭炮等划定专门的燃放区域,并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明确专人负责巡查,放置香、烛、灯的供案提倡采用不燃材料,或使用不燃材料进行隔火隔热。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单位要针对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并组织演练,确保消防安全。禁止在公共娱乐场所室内燃放烟花爆竹(含冷焰火)、违规使用明火,禁止堵塞、锁闭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禁止停用、损坏消防设施设备,禁止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七)全力加强冬春季节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根据冬季灾害事故形势和特点,重点在人员密集场所、重大节庆活动场所、寺庙、重点街道厂房仓库等火灾易发多发或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区域部署现场监护、驻点值守、流动巡防力量。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联合应急救援演练,强化部门配合,提高综合应急处置能力。
(八)重点加强电焊气割等动火作业管理。镇直各有关单位要协同发力、标本兼治,实施全链条安全管理;要严格用工管理,督促用工企业、施工单位落实持证上岗,严禁聘用“无证人员”进行电气焊作业;要严格工具管理,探索推行焊机等实名制管理;要严格现场管理,督促办理动火审批手续,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现场监护人员和措施;要严格依法查处,对无证操作、违规作业的,既要依法处罚违规操作人员,也要严格依法处罚用工企业、施工单位,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相关人员资格,涉事企业纳入信用监管“黑名单”;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坚决整治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专项工作的通知》(连安委办〔2023〕61号)要求,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九)认真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围绕“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目标,聚焦季节特点防范(冬季村民用火用电用气和取暖需求增加,室内场所火灾发生机率增大,尤其是弱势群体火灾易发多发)、生产经营场所(四季度以来,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加快,工厂作坊连轴运转、仓储物流货物堆积、单位员工连续作业,消防隐患集中)、节庆期间火灾风险(冬春期间节日集中,大型庆祝活动、商业促销活动、民俗庆典增多,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娱乐场所等场所人员密集,安全风险增大),专题研究一次近期安全消防形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刻汲取教训,从严从实抓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发动(2024年1月19日前)。各村、镇直各单位根据本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
(二)组织实施(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3月15日)。按照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强化协作,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风险,分析通报问题,研究推进举措,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
(三)总结验收(2024年3月16日至31日)。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直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风险意识,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充分利用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成果成效,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坚持精准施策。镇直各有关单位要专题研判一次本地区冬春季消防安全形势,找准规律性、系统性风险,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要按照“三个必须”原则,根据本行业系统火灾风险,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同时要指导和督促所监管的社会单位开展火灾风险自知自查自改,公开作出消防安全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责任落实。
(三)加大督导考核。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是年度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镇政府将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推动或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督办;对因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发生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责任事故的,要组织开展延伸调查,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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