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4年,我镇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行为,提高办事效率,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推行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方便了群众办事,促进了全镇经济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健全组织,落实责任
2014年,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我镇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对全镇的政务公开工作和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并明确了相应的管理权限,落实了行政负责制。我镇还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任务落实到各科室,作为年终检查评比的重要依据。
(二)认真贯彻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我镇按照《条例》规定,紧紧围绕“依法、便民、高效、廉洁、透明”的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列入本镇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按照《条例》规定,研究制定本镇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确保《条例》顺利贯彻实施。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学习宣传《条例》,营造《条例》施行的良好氛围。及时更新了机构信息、民生信息、人事信息及乡镇动态等,使广大群众能够方便、快捷、及时的了解我镇的有关工作。
(三)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
我镇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全镇的重大决策广泛听取干部职工意见,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后及时公开。对本镇的重大事项,我们按照要求进行上墙公开,并设立了举报箱、投诉电话和投诉邮箱。我镇对业务工作内办事的依据、程序、时限和方式、方法和结果明确规定,同时,我镇还建立了来访登记制度,确定镇领导轮流值班接待群众,解答群众咨询,做到来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四)加强监督,严格考核
2014年,我镇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之中,对各办公室信息公开的运作情况和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年底考核,主要包括:主动提交公开信息、提交信息是否符合公开条件以及被采用公开的数量等,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年终专门开会总结,进行统一评价和奖惩。在加强内部监督考核的同时,我镇还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及时听取和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镇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认真按要求编制,并通过网站等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同时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并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等规定。
(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规定,2014年我镇主动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47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2014年共出版12期,刊登内容涉及政府工作方案、政府采购、干部任前公示、土地使用权拍卖等信息220余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的途径:一是网站。我们将按规定应该向社会公开的信息,统一由专人上传县政府门户网站的进行公开,进一步方便社会公众获取。二是通过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布相关信息。三是通过会议和简报形式,公开与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全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支出0元,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少数部门对贯彻实施《条例》重要性的认识不深、重视不够,工作进展较为缓慢。
2、由于对《条例》的学习不够、理解不深,各科室(所、站)工作人员对哪些信息应该主动公开、哪些可依申请公开、哪些依法不能公开把握不准,对本镇生成的政府信息未进行科学分类,工作较为被动,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不全,更新不及时,没有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改进措施。
1、加强监督和督办。继续组织专门人员查找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程序和结果为重点,督促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2、丰富公开形式。在进一步完善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途径,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莒溪镇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2日
莒溪镇201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单位
主动公开文件数
条
47
139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条
47
139
2.政府公报公开数
条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条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0
0
2.网上申请数
条
0
0
3.信函申请数
条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条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条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件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元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件
0
0
行政复议数
件
0
0
行政诉讼数
件
0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