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901-0100-2024-00003
- 备注/文号:莲政〔2024〕3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莲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05
- 内容概述: 连城县莲峰镇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春季洁净家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现将《关于开展春季洁净家园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连城县莲峰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5日
关于开展春季洁净家园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总评工作,全面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整体文明程度,进一步提质升级,营造干净、整洁、和谐、有序的城市环境,经研究,决定开展“春季洁净家园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行动机制
全面落实“一日三制”工作机制(每周五创城整治日,街巷长负责制、门前三包工作责任制、问题督办制),常态化开展每周五创城整治“一日”行动,落实“门前三包”工作责任制、街巷长制和问题督办制。
二、行动目标
以“清干净、整清楚、摆有序”为统一行动目标,全面清除城区背街小巷、无物业小区及城乡结合部山边、水边、路边、小区楼道等各类积存垃圾,整治卫生死角、车辆停放无序、违章搭盖、污水乱排放、“牛皮癣”、软体广告(横幅)等“十乱”脏乱差现象,引导市民群众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全面提高城乡人居环境品质,形成“户户参与、人人动手”的良好氛围。
三、重点任务
1.全面整治乱堆乱摆
清理小区楼道、居民房前屋后、露天水沟、废弃院落、无人居住老房堆放的杂物、生活废弃物、土(砂)堆及闲置交通工具、家居用品;村内街巷道路两侧、空闲地乱堆的木材、砂石、砖瓦等建筑材料。
2.全面整治乱停乱放
整治占用巷道出入口、消防通道、文化广场(口袋公园)乱停放车辆,清理村(居)民占用闲置地块、已征用地等区域堆放物品等行为。引导居民全面清理废弃的生活用品、生产农具、柴禾杂草、破旧围栏、建筑物料、农业生产废弃物等物品,做到分类码放、整齐有序、及时处置,保持物品堆放整洁有序。
3.全面整治乱倒乱扔
彻底清除小区、村庄周边、道路两侧、庭院四周等陈年垃圾,清除非正规临时垃圾堆放点;整治向村(社区)边、田边、路边、河边乱倒建筑垃圾、污水等行为;加强对第三方日常垃圾清运、路面保洁巡查监管,做到日产日清,保持背街小巷(村道)主干道干净、整洁、有序,营造干净卫生整洁的环境。
4.全面整治乱搭乱建
整治未经批准占用公共场所的各类建(构)筑物,协同城管部门拆除各路段违章搭建物;依法处置存量违法建筑,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引导广大群众依法建设。
5.全面整治乱贴乱画
整治随意悬挂张贴的软体广告(横幅)或小广告,背街小巷、小区楼道、杂物间等处的“牛皮癣”小广告,清理已破损布幔、广告、条幅等。
四、实施步骤
春季洁净家园行动实施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4月3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3月1日至3月10日)。各村(社区)要把春季洁净家园行动作为近期工作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专班,明确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和重点任务,迅速推进,认真开展集中整治工作。
(二)督查实施阶段(2024年3月8日至4月19日)。一是由镇创城办工作人员进行随机抽查;二是由四大片书记负责组织包村(居)工作队按东片-西片,南片-北片进行交叉检查(每周五下午),对各村(社区)开展洁净家园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实时通报工作情况。对进展较慢、效果不明显、组织不力、脏乱差问题突出的村(社区)进行全镇通报批评。
(三)考评巩固阶段(2024年4月19日至4月30日)。结合每次督查情况,对各村(社区)开展洁净家园行动情况进行考核总评比并通报,考核结果作为镇对村(社区)绩效考核及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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