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莲峰镇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连城县莲峰镇人民政府 时间:2019-01-11 16:4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18年连城县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实施方案》(连政办〔2018〕82号)文件要求,编制莲峰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公布在连城政府网站(http://xxgk.fjlylc.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查阅,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莲峰镇人民政府(连城县莲峰镇南街大桥下路48号)联系,联系电话:0597-8922218。  

一、概述

  (一)2018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8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围绕《2018年连城县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实施方案》,结合实际进行开展,进一步完善公开办事制度,努力增强公开透明和提高政府社会公信力    

12018年累计主动公开文件数46条,同时在政务公开网上同步更新,历年累计354条

2)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俯下身子,贴近群众,将上级惠民利民的政策深入剖析解读,2018年我镇通过政务公开栏,重点解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 2018农村改革计划生育新政策》《公租房申请条件及与廉租房的区别》《三农保险政策》共计四条政策,让群众能够及时迅速了解最新政策。

3回应社会关切事项,积极召开镇村干部大队,通过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了解百姓需求,组织镇干部开展学雷锋志愿者活动,在东街社区举办扫黑除恶迎新文艺晚会。

  (二)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工作部署。根据《2018年连城县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召开部门工作会议,对照任务进行解读和分解布置,并及时督促落实。

2.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1)“三公经费”公开,2018年公开了财政预算方案及三公经费12期。

   2)重大项目建设领域公开水利工程项目建设6期,桥梁改造项目建设2期。

   3)社会公益事业领域公开民政优抚、救灾救济11期;征兵工作1期;农补工作2期;廉租房、公租房、限价房3期;精准扶贫以奖代补2期、激励性项目扶贫1期、小额信贷2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公开关闭生猪养殖57户、拆除猪栏18户信息。

   4)2018年无大批量公共资源配置信息。

   5)公开“放管服”改革信息。

①我镇的行政审批工作部门,都已按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将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进行公开,同时公开行政处罚相关信息。

②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及公共服务水平。我镇行政服务大厅共9个进驻独立窗口,按照“审批瘦身、服务拓展”的要求,不断创新联审联办机制,最大限度发挥集中办公优势,提速提效。通过“全流程网上办事大厅”主动对接县相关部门,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搭建网上办事大厅公众服务平台,为公众提供互联网“一站式”办事服务。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1.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试行)》制度了《莲峰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莲峰镇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工作考核、责任追究制度》

2.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根据领导班子变动及时调整,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3.2018年投入5000元重新布置政务公开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设施建设。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1. 公开渠道建设:目前我镇建有公开渠道政务公开栏、镇村宣传栏、村村通广播、莲峰镇干部工作群、“莲峰.莲峰”公众号。

2.利用情况:目前利用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主动公开信息46条,历年累计35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8年度我镇主动公开信息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15条,占32.6 %,农村工作动态8条,占13.04 %,为民办实事1条占   2.17%,安全生产22条,占47.82%。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我镇主要公开形式有县政府网站、“莲峰.莲峰”微信公众号、县图书馆、县档案馆,政务公开栏。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2018年通过政务公开栏解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 2018农村改革计划生育新政策》《公租房申请条件及与廉租房的区别》《三农保险政策》,共计4个

1.政策解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

1)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采用政府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方式,符合民政、民宗等部门资助条件的特殊困难群体参保缴费后,民政、民宗等部门将按照相关标准资助。

2)参保人可到户籍或居住地所在村委会、社区、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属地县(区)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

3)2018年9月14日到2018年11月30日,为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集中办理期,参保缴费后自2019年1月1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2018年1月至11月的每月25日前,为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日常办理期,执行年度150元的个人缴费标准,自参保缴费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2019年全年均可办理新生儿参保。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含90天)办理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出生超过90天后办理参保的,自参保缴费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4)莲峰镇居住的城乡居民可持户口簿或有效居民身份证办理参保。

5)在集中办理期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员因死亡等其它原因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申请退还个人缴费;在日常办理期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员因死亡等其它原因在缴费当月可申请退还个人缴费。已进入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的不予退费。

2.政策解读:2018农村改革计划生育新政策

1)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该项扶助政策主要是针对我们农村家庭的,重点针对的是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双女家庭的。因为农村的保障机制、福利待遇等相较于城市来说都是比较薄弱的,且以务农为生的家庭不在少数。如果家里只有一个孩子或两个女孩的情况,对于日后的生活、老人养老等都将成为难题。所以这项扶助政策就是通过给予这类家庭补贴来缓解这种情况。

2)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该项扶助政策主要是针对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家庭以及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的家庭。这几种家庭都属于计划生育中的特别扶助家庭,可享有国家对其的补贴政策。

3.政策解读:公租房申请条件及与廉租房的区别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公租房申请条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申请人取得新区常住户口满二年以上,并在新区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新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线的1.2倍以下。

3)在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家庭无住房或者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未租住公有住房且未享受承租廉租住房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住房保障;

5)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共租赁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公共租赁房不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等。公租房与廉租房的区别分为以下6种:

概念的差异

性质的区别

表现形式有差异

缴纳租金不同一般情况下,廉租房要比公租房的租金要低上很多。廉租房月租金标准约为0.8-1.2元/平方米。而公租房则根据地段不同,租金也有变化,一般是同地段同品质房屋的60%。不同城市公租房和廉租房租金缴纳金额不同,具体依据本地政策执行。

申请条件不同

申请对象不同以上便是公租房申请条件及公租房与廉租房的区别的相关内容。

4.政策解读:2018农业政策

1)维护并实现农民集体、承包农户及新型经营主体的权益。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更好地让土地流动起来,培育更多的规模经营发展。推进农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时释放更多资金活力。

2)调整一部分补给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惠农补贴会只增不减。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镇未收到政协提案和人大代表建议案。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镇未收到群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镇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处于摸索阶段,对标准化规范化的理解不透彻、不全面。

2.主动公开信息不够全面、及时

(二)改进措施

1.深化公开内容。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政策性文件、重点热点信息、重大行政决策等政务信息,重点抓好惠民政策、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充实完善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

2.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的掌握,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和全面性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附表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8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46

354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46

354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连城县莲峰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