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6908-1900-2021-00003
  • 备注/文号:罗政〔2021〕54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罗坊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2-17
  • 内容概述: 连城县罗坊乡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岗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办理设施农用地的批复
连城县罗坊乡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岗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办理设施农用地的批复
来源:连城县罗坊乡人民政府 时间:2021-12-17 10:00

连城县罗坊乡岗头村民委员会:

你们《关于请求办理设施农用地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岗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办理设施农用地,使用土地面积1526536公顷作设施农业用地。

二、该用地按使用方式提供,只作为连城县罗坊乡雪茄烟叶晾房设施农业用地,不得作为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具体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示。

此复。

                  连城县罗坊乡人民政府

                   20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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