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908-1700-2023-00004
- 备注/文号:罗政〔2023〕27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罗坊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20
- 内容概述: 连城县罗坊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坊乡2023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暨水环境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乡直有关单位:
现将《罗坊乡2023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暨水环境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连城县罗坊乡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0日
罗坊乡2023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暨水环境
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关于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部署,全面改善和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暨水环境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为抓手,发扬“冲冲冲”的工作作风,牢牢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底线,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全力打好绿色生态牌,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罗坊乡高质量发展、振兴发展。
二、目标任务
空气质量始终保持全县前列,闽江流域水环境质量在水质类别稳定达标的前提下,力争指标浓度好于2022 年自身水平(以氨氮、总磷计算ACWQI 不得出现正值)。 县对乡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通报、两轮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等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生态环境隐患和安全风险进一步有效管控,确保在年度县对乡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中保持前列。
三、时间安排
2023年4月上旬至年底,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4月上旬)。制定工作方案,分解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
(二)深入自查阶段(2023年4月中旬至下旬)。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乡直有关单位对照攻坚重点任务,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确保自查问题无遗漏、无死角,并于4 月25日前列出自身问题清单报送攻坚行动指挥部办公室汇总。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3 年5月上旬至7月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全力攻坚克难,扎实完成各项问题整改,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并自5月起毎月10日、25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攻坚行动指挥部办公室。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3 年8月上旬至年底)。通过跟踪督办、集中扫尾、“回头看” 等方式完成攻坚行动各项重点任务目标,防止已整改问题反弹回潮,持续巩固提升专项行动成果,稳步提升环境质量。
四、重点攻坚任务
(一)水环境质量提升重点任务
1.流域乡镇交接断面水环境提升攻坚,认真推动省河长办 下达的乡镇界交接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工作,重点针对水质不稳定的鲜水塘河流断面开展水质巩固提升攻坚。
责任领导:杨汝新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办公室、村建站、水利工作站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乡河长办、农技站
2. 生猪养殖污染整治攻坚,各村包村工作队、村委会要加大巡查力度,全力排查清理,坚决关闭退出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 (户),加强对已关闭畜禽养殖场(户)的巡查监管,严防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反弹回潮,杜绝养殖场违规新、改、扩建行为,乡农技站要加强督促指导,在加快有机肥厂、沼液处理中心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的同时,督促养殖场(户)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规范粪污资源化利用方式,对储液池未硬化、未实行干清粪、消纳地未均匀布管、未建立粪肥利用台账、浇灌时间和方式不合理等问题要督促各养殖场进行整改,杜绝旱时“藏污纳垢”、雨时“零存整取” 等现象。督促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生猪养殖场,按照所拥有的消纳地及其农作物的土地承载力符合要求,实行“以(消纳)地定养”或者按异位发酵床容积的承载范围内养殖,对于承载量不足的给予核销养殖指标。罗坊乡生态环境办公室要加强监督管理,对未配套环保设施、乱堆乱放畜禽粪污造成环境污染、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和养殖废水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及时上报上级部门。重点开展我乡有证生猪养殖污染整治攻坚,建立乡村和业主三级责任挂钩机制,全面负责全乡3家规模生猪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
责任领导:罗益炜
牵头单位:乡农技站
责任单位: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罗坊乡生态环境站、乡自然资源所、林业站
3. 水禽、水产养殖污染整治攻坚。各村要加大巡查力度,严禁在河道养殖白鸭等水禽,坚决依法拆除不符合水域滩涂养殖规划的生产设施,彻底关闭牛蛙养殖场。对鳗鱼养殖场等规模水产养殖主体实行清单化管理,引导督促养殖业主合理安排清塘时间,分开或错开清塘,积极推广清塘水二次利用。乡农技站要加强督促指导,督促水禽、水产养殖业主建设尾水处理设施或多级生化塘,确保养殖尾水达标排放。乡生态环境站要加强执法,严厉查处鳗鱼等规模水产养殖场违法排污行为。
责任领导:罗益炜
牵头单位:乡农技站
责任单位:各村党支部、村委会,罗坊乡生态环境站
4. 重点支流、入河排污口整治攻坚。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扎实开展 2021一2022 年完成整治的6个入河排污口(3家生猪养殖场、2个养鳗场、410煤矿) “回头看”和整治成效评估 (2021—2022 年入河排污口整治清单),在此基础上,各村要全面摸清辖区内主要支流水质情况及其存在问题(连城生态环境局提供水质监测技术支持),并于4月25日前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上报攻坚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如有发现对水质差的入河排口、支流瞒报、漏报的,予以严肃处理。重点开展3家生猪养殖场、2家养鳗场、410煤矿入河口治理。
责任领导:杨汝新
牵头单位:罗坊乡生态环境站
责任单位: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村建站,水利站,农技站
5、超规划水产养殖污染整治攻坚。6月底前完成养殖水流域规划编制(或修订)和省环保督察办反馈的三大项 10小类专项督察问题整改,开展网箱养殖治理,清退超规划、超量养殖,加大不投饵养殖监管。重点开展全乡2家鳗鱼养殖场整治,督促各鳗鱼养殖场完善各项审批手续、规范取水用水行为、完善雨污分流系统、规范建设沉淀池、规范设置废水排口、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定期开展自行监测。
责任领导:罗益炜
牵头单位:乡农技站
责任单位: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水利站、自然资源所、罗坊乡生态环境办公室
6、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重点开展上罗村和下罗村等已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分类整治工作。11 月底前完成上罗村和下罗村污水处理工程、污水接管入网、2个村污水支管建设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厂完善配套设施项目,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率,提升村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完善下罗村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污泥脱水设施,强化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出水浓度稳定达标。推进其余7个村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持续推进农村小微水体星级评定工作,巩固提升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制定完善农村小微水体管护办法,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农村小微水体治理取得实质性成效,助力巩固提升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成效。
责任领导:杨汝新
牵头单位:罗坊乡生态环境站
责任单位: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村建站、河长办、农技站、水利站
7、小水电站整治攻坚。开展小水电 “一站一策” 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确保水电站最小生态下泄流量监控设施正常运行。 重点对2022 年按月考核生态下泄流量执行不到位的水电站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责任领导:钱鑫辉
牵头单位:水利站
责任单位:各党支部、村委会,罗坊乡生态环境办公室
8、地瓜干加工行业污染防治攻坚。加强地瓜干生产加工企业皮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督促削地瓜皮点加强废水管网维护管理和巡查监管机制。定期开展地瓜干生产加工企业污水排放摸排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地瓜干生产加工企业污水排放情况(包括未建吸纳池的削地瓜皮点),组织相关企业开展自查自改。
责任领导:罗益炜
牵头单位:农技站
责任单位:各村党支部、村委会,罗坊乡生态环境站
9.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攻坚。巩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成效,建立健全水源地环境管理档案。加快推进千人以下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责任领导:杨汝新
牵头单位:罗坊乡生态环境站
责任单位: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村建站、农技站
10、河湖“四乱”清理整治攻坚。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四 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清理整治行动,重点打击侵占河湖违法堆土、乱建、非法采砂等河湖乱象,加大自查自纠力度,按照“遏制增量、消除存量、动态清零”原则,坚决遏制新增河湖“四乱”问题,科学稳妥解决历史遗留河湖问题,严防已整治问题反弹,做到发现一处、整治一处,持续有效改善河湖面貌。
责任领导:钱鑫辉
牵头单位:水利站
责任单位: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河长办
(二)大气环境质量提升重点任务
11.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攻坚。重点解决好集镇及周边村部分道路运输车辆 “滴撒漏”、路面粉尘多、扬尘较大等问题。
责任领导:邹妮花
牵头单位:道安办
责任单位: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道安办、派出所
(三)土壤环境质量提升重点任务
12、生活垃圾处置攻坚。认真排查并消除生活垃圾填埋场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重点解决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能力不足,调节池渗滤液超量贮存等问题整改。
责任领导:项思木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所
责任单位:村建站
13、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攻坚。按人工干预自然恢复、辅助再生、生态重建、转型利用的修复模式,科学分类、精准施策、重点实施上罗村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责任领导:杨汝新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办公室
责任单位:相关村党支部、村委会,林业站
14.煤矸石生态整治攻坚。全面推进煤矸石整治和生态修复
工作,加快推进煤矸石堆存点清理处置工作,完成问题整改验收交账销号。
责任领导:杨汝新
牵头单位:罗坊乡生态环境办公室
责任单位:邱赖村党支部、村委会,自然资源所,林业站
15、石材行业污染整治攻坚:深入开展石材行业污染整治,加快推进矿山开采导致 “青山挂白”,违规开采加工砂石料严重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问题整改。
责任领导:杨汝新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所
责任单位:富地村党支部、村委会,水利站、村建站、林业站、罗坊乡生态环境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罗坊乡 2023 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暨水环境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指挥部,全面统筹攻坚行动组织实施,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挂靠罗坊乡生态环境办公室),办公室设立综合组和督导组,抽调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村建、水利、农业等部门人员集中办公,由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乡主要领导每月听取一次攻坚任务进展情况汇报。建立乡领导挂钩挂牌督办工作机制,各重点任务责任乡领导要按照 “一周一调度”工作要求,统筹推进问题整改各项工作; 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工作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要求,细化分解目标,明确整改时限,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参照成立指挥部,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明确目标责任。各村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对照全乡攻坚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要求和问题清单,逐项找差距抓落实,全面排查自身问题,不允许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发生,要针对攻坚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方案,绘制时间表、路线图,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自5月起每月10日、25日前向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报送目标任务推进情况。指挥部办公室要每月梳理汇总攻坚任务完成情况并及时向乡领导和相关责任部门通报。
(三)严肃督导问责。由指挥部办公室牵头,会同乡纪委监委、乡人大督导、倒查、问责、奖励工作机制。由指挥部督导组负责建立 “每月督导和红黄牌警示机制,将攻坚落实情况纳入每月重点督导内容,同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深入一线监督,建立问题清单,时间短整改进度缓慢的责任单位第一时间发督办函提醒、督促整改落实,对发函后整改进展仍然滞后、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成效不稳定的责任单位,采取“黄牌”警告措施,对“黄牌”警告后仍整改不力,无明显进展的责任单位,采取 “红牌” 警告措施。由指挥部综合组负责建立信访有奖举报机制和攻坚期 “一月一通报” 工作机制,在“e龙岩〞 公开有奖举报投诉热线电话,对实名举报内容属实的举报人给予资金奖励,每月通报攻坚行动实施进展情况、进展落后问题.下一步工作建议,及时亮晒攻坚成果。由乡纪委负责建立问题倒查机制和通报机制,对自查不认真、不到位或者隐瞒问题,但被上级检查发现问题,工作作风慵懒、推诿扯皮,对攻坚行动推进不力、效果不好的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移交乡纪委监委处理。由乡纪委监委将专项行动落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专项监督的重点内容,充分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攻坚不力导致水质类别下降的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由乡人大办负责,将水环境提升工作纳入乡、村两级人大代表监督重点内容,推进全乡水质改善提升。由指挥部办公室另行制定奖励办法,在年终对各村开展专项行动成效进行考核,对在专项行动中自查自纠问题彻底,整改工作推进快,效果好,排名前三的村,在安排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资金时子以倾斜。
(四)统筹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折不扣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全力攻坚克难,推动各类问题整改。由乡宣传办公室牵头成立宣传舆论组,负责组织实施宣传方案,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乡政府门户网站,专栏、专刊等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全覆盖的宣传引导,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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