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908-1700-2024-00004
- 备注/文号:罗政〔2024〕25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罗坊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13
- 内容概述: 连城县罗坊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坊乡集中整治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
现将《罗坊乡集中整治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连城县罗坊乡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3日
罗坊乡集中整治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根据《龙岩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龙岩市农业农村局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龙农〔2024〕31号)和《连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连城县集中整治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连农〔2024〕95号)文件,进一步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根本立场,坚持“小切口、大深入”分级分类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深化对农业农村领域重点问题的专项排查、整治,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整治重点
紧紧围绕“四个聚焦、十个紧盯”,做到“十个推动”精准靶向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监督整治资金管理方面,执行财务制度不规范,坐收坐支、设“小金库”、搞“账外账”,以各种名目拖欠、占用集体资金,资金使用不公开、收益分配不规范等问题;资源管理方面,不履行招投标程序,合同签订不规范,超期、低价发包,农村产权交易(含出售、出借、转让、售卖)不规范、不公开等问题;资产管理方面,违规处置和交易集体资产,虚假招投标、围标串标、无偿占用集体资产从事营利活动等问题。严肃查处“三资”管理中侵占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监守自盗等问题。
三、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结合本乡实际,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至9月)。各村紧盯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突出问题,认真梳理在巡察、审计、各类检查及排查等渠道发现的问题和情况,综合分析研判,全方位检查查摆,列出问题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员,逐项整改销号。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总结梳理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把集中整治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心组织实施、周密安排部署,并结合今年农村集体“三资”点题整治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人员分工,建立一月一报送的制度,确保集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工作有效开展。
(二)加强排查整治。各村应对照整治重点,认真梳理排查上报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逐条过筛,开展自查自纠,明确责任人,细化整治措施。乡级“点题整治”工作专班对照整治重点,认真梳理各村排查上报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排查整治方案,结合日常工作,开展不定期督导。
(三)提升工作质效。把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同巡察整改和农村集体“三资”“点题整治”工作统筹结合起来,深化源头治理,及时挖掘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我乡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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