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908-3000-2012-00009
- 备注/文号:罗政〔2012〕94号
- 发布机构:罗坊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2-11-05
- 内容概述: 罗坊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城县罗坊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的通知
罗坊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连城县罗坊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建立健全我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工作规则。
一、“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一)主要职责
1.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和“三年行动”的工作目标和措施,组织开展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
2.了解掌握全乡“三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三年行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对各村、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工作规则
1.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乡“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互通情况,研究决定重大问题。
2.授权乡“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工作,处理日常相关工作,重要事项由办公室报经领导小组组长审定。
3.乡“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文件及会议纪要,由组长签发。
二、“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1.在乡“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承担“三年行动”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协调、宣传、督导等工作。
2.根据乡“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
3.督促检查各村、各部门贯彻落实工作情况,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
4.完成“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规划
1.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办公室全体成员专题会议,及时研究、部署、协调“三年行动”具体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大会战”期间,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办公室全体成员专题会议。
2.全乡“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人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
3.日常组织协调中的重要事项,应当报经领导小组组长审定。需要由“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事项,及时提请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罗坊乡人民政府
二0一二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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