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908-3000-2016-00001
- 备注/文号:罗政〔2016〕59号
- 发布机构:罗坊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6-20
- 内容概述: 罗坊乡人民政府关于 做好2016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的实施意见》(闽政〔2014〕49号)及《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续保缴费工作的通知》(连政综〔2016〕139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做好2016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率达到95%以上。
二、缴费时间、方式及对象
(一)缴费时间:2016年9月25日前
(二)缴费方式:
2016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继续采取银行代扣代缴办法,各级各部门均不能代为收取现金。参保人员必须将应缴的保费及时足额存入本人新农保(或城居保)专用存折、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由银行代扣代缴。
(三)参保对象:16—59周岁(不含在校生)、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村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责任机制,制定周密细致的工作方案。
(二)加大宣传
1.各村民委员会召开一场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参保缴费动员培训大会,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结合各村实际进行入户宣传,确保政策宣传到位,不留死角。要把政策讲清、意义讲透,确保老百姓对政策的理解到位;要帮助群众算清早参保早受益、长缴多缴多受益的“经济账”,算清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的“实惠账”,算清子女积极参保,自己及父母都能享受养老待遇的“道德账”;要充分利用短信、宣传车、海报、条幅、标语等多种媒介方式,确保惠民政策的广覆盖,使群众自觉自愿参保缴费。
(三)落实奖惩
1.建立督查通报制度
乡每半个月通报一次各村上缴的情况,对排名后二位的村进行批评。连续2次排名后二位的村进行约谈。
2.建立奖惩制度
各村在8月30日前完成应参保人数的90%以上,给予每人5元奖励。9月25日前完成参保人数95%以上,超过90%的人数给予每人10元奖励。未完成95%以上的村,将从村级经费中按未完成数每人100元的标准扣缴县农保中心。
附件:罗坊乡2016年各村新农保应完成情况表
罗坊乡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0日
附件
罗坊乡2016年各村新农保应完成情况表
2016.6.20
|
序号 |
村别 |
应完成 任务数 |
已完成 人数 |
比例 |
备注 |
|
1 |
长坑 |
102 |
24 |
23.53% |
|
|
2 |
富地 |
160 |
45 |
28.13% |
|
|
3 |
文夫 |
168 |
22 |
13.10% |
|
|
4 |
肖坑 |
347 |
59 |
17.00% |
|
|
5 |
邱赖 |
374 |
72 |
19.25% |
|
|
6 |
下罗 |
1022 |
211 |
20.65% |
|
|
7 |
上罗 |
757 |
150 |
19.82% |
|
|
8 |
岗头 |
529 |
117 |
22.12% |
|
|
9 |
坪上 |
503 |
136 |
27.04% |
|
|
10 |
合计 |
3962 |
836 |
2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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