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908-3000-2023-00003
- 备注/文号:罗政〔2023〕43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罗坊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13
- 内容概述: 罗坊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坊乡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将《罗坊乡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连城县罗坊乡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3日
罗坊乡人民政府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乡政府机关固定资产的科学配置与合理使用,切实加强和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特制定罗坊乡人民政府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一、固定资产采购
1、部门提出采购计划
使用部门:每年底,各部门根据次年工作需要,由部门负责人向乡党政综合办公室提出固定资产的采购计划。
党政综合办公室:汇总各部门采购需求提出固定资产采购计划。
2、编制采购预算
财务部门根据党政综合办汇总的采购计划编制好采购预算书,并与上级财政部门对接做好批复手续。
3、实施采购
使用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部门提出申请并填报采购审批单,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交由乡党政综合办公室实施采购。
党政综合办公室:根据部门采购审批单批示,通过政府采购平台操作规程询价采购或网上超市等方式进行采购。
4、采购验收入库
由分管领导、党政综合办公室、纪委办公室、财务部门、使用部门人员组成验收组,按合同约定规模、参数验收采购的物品,合格后并办理入库手续。
财务部门:按采购合同约定及领导审批后及时付款给供应商。
二、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5、办理入库
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按照各类资产使用说明及存放,登记保管好固定资产实物以及维修、制作固定资产标签。
财务部门:根据固定资产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凭卡记帐,登记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做到帐表、帐实相符,帐卡、帐帐清理。
6、领用分发办理出库
使用部门: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固定资产领用单》,经领导审批后到党政综合办公室办理出库手续。
党政综合办公室:根据领导批示的《固定资产领用单》,办理部门领用手续,如需借用固定资产,经乡长审批后,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及时归还。
财务部门:根据使用部门的信息及时补充完整固定资产管理卡片信息内容。
7、使用固定资产
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使用及妥善保管,确保固定资产安全性和完整性。
党政综合办公室:保证资产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每年对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盘点清查,优化各部门资源配置。
财务部门:同时进行账帐清查,对盘盈、盘亏固定资产调整账务及卡片。
配备给个人使用固定资产,督促使用人爱护固定资产,干部职工退休或工作调动调离时,及时办理固定资产清点移交手续。
三、固定资产处置
8、固定资产的处置方式
①报废
②报损
③调拨
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及调拨等处置,按《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通知》(连政综〔2017〕269 号)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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