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906-0100-2025-00004
- 备注/文号:林政〔2025〕15号
- 发布机构:林坊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12
- 内容概述: 连城县林坊镇人民政府关于邱诗兰同志岗位聘任的决定
连城县林坊镇人民政府关于邱诗兰同志岗位聘任的决定
镇直各部门:
根据连城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连城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连委办发〔2010〕22号)、《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县事业单位第五轮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连人社〔2022〕183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林坊镇人民政府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规定,邱诗兰同志符合聘任条件,经将岗位聘任情况进行了5个工作日的公示,全单位无任何异议,决定:
邱诗兰,艺术设计专业,现在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从事党政综合办公室岗位工作,符合聘任条件,聘任为专业技术十三级,津贴待遇参照管理八级。
聘期为2025年5月至2025年12月止。
(此件主动公开)
连城县林坊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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