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906-0100-2025-00006
- 备注/文号:林政〔2025〕21号
- 发布机构:林坊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25
- 内容概述: 林坊镇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连城县林坊镇2025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连城县林坊中心小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为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林坊镇2025年小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现印发《关于连城县林坊镇2025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林坊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5日
关于连城县林坊镇2025年小学招生
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林坊镇小学的招生工作,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林坊镇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及地方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工作的政策要求,结合林坊镇实际,特制定本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三)坚持统筹安排,均衡发展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范围
林坊镇户籍适龄儿童、常住地为林坊镇的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中,户籍为张坊村、李丰村、魏坊村、有福村、横坑村的适龄儿童就读张坊小学,其余就读林坊中心小学。
四、报名登记时间、地点
1. 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13日上午8:00——11:30,采用现场报名登记方式。
2.报名地点:
林坊中心小学:一楼办公室。
林坊中心小学报名登记人员:罗剑挥 谢梅芳 罗爱金
张坊小学:二楼办公室
张坊小学报名登记人员:林中鹞
五、报名登记所需材料
所有适龄儿童在入学登记时要向录取学校提交:
家庭户口簿(须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适龄儿童本页)、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用于建立入学学籍档案。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父母至少一方在流入地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房屋出租人需在公安部门备案)等的证明材料。招生登记建档所需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六、工作要求
(一)各校在招生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阳光招生”,按照招生原则、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到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家喻户晓;要规范操作、健全协调机制、应急机制,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各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入学、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本片区应接收的学生,不得采取考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任何名义搭车收费,不得出现大班额。
(三)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要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搞不正之风。
(四)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相关证明、向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申请,经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到县教育局办理缓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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