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林坊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14 17: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连城县林坊镇人民政府2025年全年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连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jlylc.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下载。若对本报告存在疑问,可直接与连城县林坊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97—3121062,联系地址:连城县林坊镇冠林路79号。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以来,林坊镇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相关部署要求,围绕“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的目标,持续巩固政务公开工作基础。通过健全工作机制、拓展公开渠道、细化过程管理、加强督查落实,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本年度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林坊镇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规范更新。截至当前,通过连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平台,林坊镇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条,涵盖财政信息、民生服务等领域,其中综合类信息37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12条,有效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林坊镇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0条。

  ()信息管理情况。林坊镇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列入年度重点任务进行部署推进。一是规范信息管理制度。完善政府信息的范围、分类、保密审查等制度,规范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和发布等环节的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二是加强信息保密审查,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规定,严把信息质量关口,做到逐级把关、层层负责,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完整性。三是完善信息审查机制,工作中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加强政府信息的审核和把关,确保政府信息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在公开载体建设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指引(试行)》相关要求,以方便群众获取为导向,依托连城县人民政府网建立并规范运行政府信息公开资源库。对镇内各站所生成的、依法应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实行统一收集、分类上传,实现了信息的集中管理、科学分类和一站公开,有效提升了公众查询利用的便利度。二是在公开渠道拓展上,积极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立体化公开网络。线上重点运营“花薯飘香 幸福林坊”微信公众号及各类工作微信群,及时发布群众关切的政策动态和便民信息;线下持续用好村务公开栏、宣传墙及村村通广播等传统途径,确保需要广泛周知的信息能够及时传达、全面覆盖,打通信息公开“最后一公里”。

  ()监督保障情况。健全审核机制,强化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及“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原则,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公开信息均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发,从源头确保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与规范性。拓宽监督渠道,压实工作责任。主动建立并畅通社会意见反馈途径,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以此推动各部门切实履行公开职责,形成常态化监督与约束机制。注重能力建设,提升工作实效。紧跟新修订《条例》要求,针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组织并参与相关业务培训,持续规范工作流程,着力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与公开工作整体质量。2025年度,我镇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导致的追责问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更新不够及时,部分板块更新周期较长,内容不够丰富;二是工作人员流动性大,队伍稳定性不足。

  (二)改进措施。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全面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以《条例》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为指引,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提高各部门有关负责人的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责任意识,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作为常态化任务,持之以恒、认真落实。二是加强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确定专门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提高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效率,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服务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林坊镇人民政府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函〔2021〕1号)做好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因未达到收缴条件,2025年林坊镇人民政府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