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
赖源乡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县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冠豸山”连城县政府门户网站“赖源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联系地址:连城县赖源乡天山路35号;电话0597-8298002;传真:0597-8298162;电子邮箱:ly8298002@163.com。
一、概述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工作实效。
1.我乡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人员。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明确主要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职责体系,从而打牢了我乡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的组织基础。
2.突出重点、拓宽内容,建立规范的公开体系。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力争做到数量提高、公开及时、填报规范、内容全面。重点公开公共服务、机构职能、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其他信息和政府信息年度报告,认真总结政务公开工作经验。
3.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我乡结合自身实际,按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上报制度、政府信息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落实保密审查责任,规范审查程序。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机构信息、机构职能、政府决策的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文化、教育、综治、计生、农业、招商等方面工作进展。我们积极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乡2016年度主动公开的信息有5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职责和法定程序,我乡2016年重点公开内容主要是机构职能、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农村工作、其他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我乡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有:
1、主要形式
采取公开栏公开和会议公开形式。乡政府设立公开栏,有乡干部分工、年度工作目标和承诺、工作事务、财务公开和村级创业承诺目标等栏目;还将信息公开与村务公开、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相结合,丰富了信息公开的形式,方便了人民群众了解政府信息。
2、“中国·冠豸山”政府门户网站
在网站上编制了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通过各个栏目可以了解我乡部分政务公开的信息。
3、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热线:
为方便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我乡开通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热线:0597-8298002,从线上线下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组织乡村干部和部分群众,解读全面实施两孩生育政策,深入学习新修订的《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保障措施和奖励政策。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及时敏锐捕捉外界对政府工作的疑虑、误解,甚至歪曲和谣言,加强分析研判,通过网上发布消息解释疑惑,澄清事实,疏导情绪,化解矛盾,引导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政府工作。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申请情况
无申请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6年,我乡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经费,在去年的基础上实报实销。我乡认真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
(二)减免情况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6年,赖源乡未发生针对我乡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我乡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我乡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含信访、举报)。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乡政府日常事务繁杂,人员紧缺,工作人员身兼多职,硬件设施配套不到位、工作任务繁重等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上级要求存在一定差距,有待进一步改进。
2、网站的互动能力有待提高。主要体现在网站在线咨询人数少,不能真正达到互动的要求。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提高认识。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及时公开、更新。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员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率。
3、继续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进一步规范信息制作、发布流程。同时,继续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和相关电话咨询,满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的知情权。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6年度 |
历年累计 |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54 |
267 |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54 |
267 |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数 |
条 |
0 |
0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0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