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6910-0100-2022-00003
  • 备注/文号:曲政〔2022〕30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曲溪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05
  • 内容概述: 连城县曲溪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站的通知
连城县曲溪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站的通知
时间:2022-09-05 15:19

乡直有关单位、各村、各企业:

为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实现乡镇综合执法队标准化建设根据《中共连城县委办公室  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城县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连委办发202211)、《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庙前镇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站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连政办〔2022〕22号)和《连城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连城县乡镇政府小型消防站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三年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消安委〔2022〕3号)精神,经研究同意成立曲溪乡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站。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站领导机构

站  长:吴运杨  综合执法队队长

副站长:罗天赐  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成  员:童长锡  综合执法队中队长

        李  宙  综合执法队中队长

罗敦伟  综合执法队中队长

谢丽萍  综合执法队中队长

黄天明  综合执法队队员

蒋家印  综合执法队队员

童政伟  综合执法队队员

王丽媛  综合执法队队员

罗培材  综合执法队队员

华贤德  综合执法队队员

陈易锋  综合执法队队员

华应盛  综合执法队队员

吴天坤  综合执法队队员

刘在祥  综合执法队队员

曾俊杰  综合执法队队员

陈小雄  综合执法队队员

各村应当参照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站模式成立相应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协调部署推动力度。

 二、办公地点

连城县曲溪乡政府大楼三楼

三、消防工作站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履行乡政府的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职能。对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实施管理、检查、指导,督促村开展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

(二)拟定本级政府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目标考核办法,对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督促乡有关部门、村逐项落实,并对责任单位进行检查和考核。

(三)建立健全各类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台账、资料、记录和数据统计。分析预测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形势,为本级政府领导提供综合信息和决策依据。按相关规定及时收集和上报各类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信息和统计资料。

(四)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和应急救援安全检查、巡查,督促消除隐患。对上级有关部门向行政区域内单位发出的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整改指令进行督促督办;在检查中发现违法、违章行为,负责督促整改,并根据程序实施联合执法。

(五)配合消防和应急救援部门公安派出所进行火灾事故调查,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牵头组织制订本级政府消防和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并负责督促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和组织演练,实施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

(七)组织开展行政区域内从业人员和群众的消防和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对社会单位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检查。负责指导管理村、社会单位的消防和应急救援管理工作。

(八)负责指导多种形式消防和应急救援建设和管理,参与消防和应急救援规划编制工作,对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管理提出意见。

(九)完成政府和消防和应急救援部门交办的工作。

 

 

 

                          连城县曲溪乡人民政府

202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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