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910-0100-2023-00001
- 备注/文号:曲政〔2023〕26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曲溪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0-07
- 内容概述: 连城县曲溪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实施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现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连城县曲溪乡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7日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龙岩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连财〔2019〕66号)文件精神,加强预算管理、强化支出责任、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预算绩效管理定义
本方案所称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以支出结果为导向,贯彻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等全过程的预算管理模式,适用于我乡预算资金管理,包括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和部门整体支出预算,逐步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 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
各村委会、乡直各有关单位,是绩效管理的主体。
三、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一)组织构成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为切实加强对我乡的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曲溪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党政综合办公室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各分管领导担任,乡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预算绩效管理日常联络工作。
(二)责任落实
各村委会、乡直各有关单位是实施绩效管理的主体,要根据本工作方案上下协调、相互联动、抓好落实,特别要理顺部门内部职责,将绩效管理责任明确到具体责任人,加强财务与各业务工作的紧密衔接,确保每一笔资金花得安全、用得高效。
预算绩效结果纳入干部考核体系(分管领导按“一岗双责”对其分管工作和挂钩行政村的项目负责),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为充分调动干部履职尽责和创业的积极性,建立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对工作成效明显部门给予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
(三)监督与检查
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党政综合办公室和财政所负责督促绩效管理工作、调查摸底情况、收集相关绩效信息。重大项目绩效信息要依法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步骤
(一)绩效目标设定
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系统的前提,包括绩效内容、绩效指标和绩效标准。预算单位应根据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和财政部门的具体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地测算资金需求,编制预算绩效计划,报送绩效目标填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预算绩效计划要详细说明为达到绩效目标所采取的工作程序、方式方法、资金需求、信息资源等,并明确人员职责分工。
(二)绩效目标审核
单位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财政支出方向和重点、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对单位提出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包括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的相关性、绩效目标的实现所采取措施的可行性、实施步骤的合法合规性、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实现绩效目标所需资金的合理性等。
(三)绩效目标评价
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项目应在预算年度结束后实施绩效评价。部门预算项目和专项支出绩效评价项目在项目完成后实施绩效评价,填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和《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并将通过初审的自评报告报送县财政局绩效股复审。
(四)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
预算单位要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纠偏扬长,促进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
各部门对监控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加强沟通、及时纠正反馈,需要修正绩效目标的应按规定程序重新报批;执行滞后的项目,各部门应加快项目实施进度,避免资金沉淀;对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并为预算调整和下一年度资金安排调整提供依据。
五、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
各村委会、乡直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并把绩效评价工作作为加强自身财务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良好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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