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910-1200-2022-00001
- 备注/文号:曲政〔2022〕17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曲溪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4-29
- 内容概述: 连城县曲溪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城县曲溪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现将《连城县曲溪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连城县曲溪乡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9日
连城县曲溪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3月31日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连城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连城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连安〔2022〕4号),结合实际,制定我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推进实施新《安全生产法》和三年行动巩固提升为抓手,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在全乡范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力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既要警惕“黑天鹅”、也要防范“灰犀牛”,努力做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先标后本的原则,乡安委会组织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织密织牢党政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领域的事故隐患,打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章违规生产经营单位,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大检查内容
围绕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从政府部门层面和企业层面分别开展大检查。全面排查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堵塞安全漏洞,清除“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的安全监管盲区。全面排查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履行责任、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情况。
(一)政府及部门层面
1.乡党委安全生产责任。乡党委组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两个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自觉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我省实施细则,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乡党委负责人主持党委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等。
2.乡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乡政府将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乡政府主要负责人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提出有效的办法;主动协调跨地区、跨区域安全生产工作。其他领导干部分兵把口、严格履职,切实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乡安办发挥统筹、协调、指导作用,督促各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等。
3.各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乡各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提出并落实安全责任清单;对危化品、燃气、道路交通、电动自行车等环节多的领域,实行全链条监管责任。
4.严肃追责问责落实情况。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甚至放任不管、构成犯罪的是否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
5.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乡党委政府、乡各有关部门是否根据当前形势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是否处理好安全监管和指导服务的关系,是否及时对特困行业纾困解难保障安全管理,是否发挥一线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是否做好各类事故遇难人员的善后处置工作;是否根据当前疫情防控特点,采取“六个一”(一份安全公开信、一次安全专题视频会议、一系列视频调度、一批短信微信、一批视频监控、一轮企业隐患自查自纠)和小分队、专家指导服务等方式,精准实施打击,及时清除事故隐患等。
6.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情况。乡各有关部门是否组织分析本地、本行业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重大风险,拉清单抓好防范整改;是否对竹木加工厂、危化品、燃气、建筑施工、消防、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工贸、非景区景点、森林防火、防汛备汛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是否存在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等问题;是否对排查出的隐患落实“四个清单”管理;是否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拒不整改的是否采取停产停工、追究刑责等果断措施,对基层难以解决的问题是否及时报告等。
7.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准入情况。乡直各部门在招商引资、规划建设是否严把安全关,是否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是否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机制,是否存在“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情况;是否擅自降低危化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行业高危项目、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门槛;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严格安全监管,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等。
8.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乡直各有关部门是否精心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否对重点地区进行集中整治;是否采取精准办法加强对违法盗采矿、燃气无证经营、农用车辆非法载客、客车货车和危化品非法运营等各种典型非法违法行为治理;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改,以及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是否依法依规从严惩处,加大曝光力度,起到威慑警示作用;是否坚决打击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权力寻租等。
9.开展执法检查宽松软整治情况。乡应急安全和综合执法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以及宽松软、走过场等问题;是否强化精准执法,按照乡执法管理权限,确定管辖企业名单,明确重点检查企业和重点执法事项;是否强化专业执法,解决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的难题;是否创新监管方式,充分利用新技术、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对关停的矿山是否采取停止供电、现场盯守或巡查措施等。是否严厉打击高危行业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依法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的法律责任。是否将生产经营单位用工情况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对相关情况较突出的行业领域部署开展重点执法检查。
10.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情况。乡应急安全和综合执法队是否配齐安全监管执法队伍,确保有足够力量承担监管任务;是否开展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配强领导班子;是否加强专业执法装备配备,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加强财政支持等。
11.加强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情况。是否拓宽渠道宣传我市隐患举报奖励办法和我县专家排查隐患奖励工作制度,鼓励社会公众通过e龙岩、12345平台和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对重大风险隐患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是否用好“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职工举报违法行为;乡应急安全办和综合执法队是否健全受理、核查、处理、协调、督办、移送、答复、统计和报告等制度,是否规范及时处理举报件,对举报重大风险隐患或举报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等。
12.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情况。乡直各部门是否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对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管理领导责任的人员,是否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二)企业层面
1.企业负责人履行责任情况。企业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企业是否存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等行为;是否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等逃避责任的行为;对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是否落实行业禁入相关规定等。
2.挂靠资质行为情况。是否存在不具备条件的单位盲目承接相关业务的问题等。
3.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情况。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是否加强培训,发放劳保用品,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危险岗位是否严控劳务派遣员工数量;是否存在未经培训合格的上岗人员。
四、工作分工
按照“三个必须”原则、“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和“宁可有交叉、不能留缝隙”要求,结合《连城县安全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攻坚行动方案》精神,乡直各部门领导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一)曹南昌同志负责民爆物品、未取得采矿许可证非法采矿、房屋和建筑、基础设施工程及燃气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黄金水同志负责农家乐饭店、景区景点等旅游行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李家庆同志负责重点项目、工信行业、电力、商贸行业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周茜同志负责农业、农业机械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余声太同志负责敬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六)周兴斌同志负责教育系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七)江岸雄同志负责对接姑田市场监管所开展特种设备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八)吴运杨同志负责交通运输、公路建设、快递服务业、道路交通领域、渣土车运输、危化品、烟花爆竹、消防安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九)黄楠同志负责林业生产、加工经营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十)黄金水、李家庆同志共同负责水利工程、水利设施、河道采砂、水利风景区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十一)李家庆、吴运杨同志共同负责工贸行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其他各部门领导按职责分别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要严格按照县政府《关于明确安全监管盲区、新兴行业新业态安全监管职责会议备忘录》(〔2022〕8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
五、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检查自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5月31日)以问题自查、全面整改为主线,乡直各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结合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根据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压实各方责任,立即开展全面深入自查行动。要建立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等“四个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到位、化解管控到位。自查工作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务求实际效果,决不能浮在表面、查不出问题,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重特大事故。
第二阶段(6月1日至9月30日)以查漏补缺、实地督导为主线,乡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从“条”上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定专项执法检查方案,部署开展本行业领域重点安全生产明查暗访,联合乡应急安全和综合执法队赴一线检查。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采取明察暗访、联合执法、突击检查等形式,严厉打击非法行为,封堵漏洞。乡安办将适时组织大检查“回头看”,采取“找茬”和“挑刺”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十五条硬措施是否取得实际效果、非法违法行为是否有效打击、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等。
第三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以严防死守、盯死看牢为主线,全力以赴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环境。乡应急安全和综合执法队要加强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保持高压态势,采取高密度、高频度的巡查和“回头看”检查,确保该停的停到位,该管的管到位。进一步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由乡安委会统一领导和部署,乡安办具体组织和协调,乡安委会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统筹推进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乡安办要结合安全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攻坚行动的工作安排,根据检查方案,明确专人牵头负责相关工作,落实落细职责分工,扎实做好自查工作,指导推进行业领域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纠正个别责任悬空、推诿扯皮、管业务不管安全的现象,推动形成全链条、全过程的安全监管体系。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方法,督促乡直各有关部门强化责任措施落实,对安全生产上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出问题的,要严查严处、严肃追责。
(二)强化督导,扎实推进。乡安办、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座谈交流、重点谈话、突击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方法,确保了解真实情况、掌握一手信息、发现真实问题,决不能搞形式、走过场;要推动督导检查规范化、标准化,检查组要专门培训,直奔企业、现场,找准重点薄弱环节、主要问题、风险隐患,做到心中有数;要奔着问题去,揪着隐患改,不达目的决不放手、决不罢休。将排查情况分别填入“四个清单”,严格隐患整改动态清零。乡安办将大检查工作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对不履行职责造成事故发生的,既要追究直接责任,而且要上追一层。
(三)强化措施,确保实效。乡应急安全和综合执法队要下大气力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坚决整治监管执法“宽松软”问题,要以执法检查数量和处罚数量“两个上升”来促进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两个下降”。要统筹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服务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要提高大检查的精准性、有效性,坚持检查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不得随意向生产经营单位下达指令、提出要求,责令停产停工等行政强制措施必须依法按程序办理,既要通过大检查解决一批实实在在的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又要防止运动式、简单化、“一刀切”,影响生产经营单位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乡安办要会同宣传办制定宣传工作方案,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宣传报道,及时曝光大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隐患和单位,强化震慑警示作用。严格落实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内部职工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对隐患举报,务必做到迅速核查、及时回复、立即奖励。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