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6910-1200-2022-00004
  • 备注/文号:曲政〔2022〕39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曲溪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25
  • 内容概述: 连城县曲溪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曲溪乡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两个责任”包保工作方案》
    的通知
连城县曲溪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曲溪乡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两个责任”包保工作方案》
的通知
时间:2022-11-25 16:13
 各党支部、村委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两个责任”相关工作部署,根据连食安办〔2022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现将曲溪乡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两个责任”包保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连城县曲溪乡人民政府

                             20221125

 


曲溪乡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两个责任”包保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及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食安委《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市场监管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连城县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两个责任”包保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务院食安委提出“今年打基础,明年全覆盖,三年见成效,常态化运行”的总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地方党委和政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拓展和深化食品安全责任制,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全面精准防控化解食品安全风险,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加快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长效机制(以下简称“分层分级工作机制”),把推动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守护食品安全作为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乡党委书记沈琳任组长,乡长华榕、分管领导江岸雄任副组长,由市监、食安、企业、应急、畜牧、农技等岗位干部,及各村书记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分管领导江岸雄负责,由市监、食安、企业、应急、畜牧、农技等岗位干部组成的工作专班。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地落实。

三、细化工作任务

(一)确定包保主体(202210月底前)

根据县食安办统一导出的相关数据,对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经营信息开展摸底,全乡包保主体24家。其中,乡级包保C级主体2家,村级包保D级主体22家。分别建立了CD二级《包保主体台账》。

(二)确定包保干部(1122日前)

1.确定包保干部名单。根据县食安办的指导,确定C级主体包保领导,指导村级确定D级主体包保干部。

2.包保干部分级标准。乡级包保干部为副科以上领导干部。村级包保干部为村“两委”成员。

3.包保干部动态管理。《包保干部名单》报同级党委食安委确认后,食安办将本级《包保干部名单》抄送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包保干部发生工作调整、人事变动时,组织部门及时会同食安办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整确定包保干部,建立包保对应关系,及时上报上级食安办。

(三)建立责任清单(202211月底前)

乡食安办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级《包保主体台账》和《包保干部名单》,拟定《责任清单》。

    (四)建立承诺制度(202212月中旬前)

1.乡食安办组织签订本级包保干部《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

2.乡食安办指导村级签订包保干部《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

(1)村支部书记与乡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

(2)村“两委”成员与村支部书记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

村级包保干部签字确认的“承诺书”纸质版报送到乡食安办存档。乡级包保干部“承诺书”电子档案、纸质版以及村级“承诺书”电子档于125日前报送县食安办。“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运行后,各级还需将承诺书扫描或者拍照上传存档。

(五)动员部署宣贯(202210月至12月)

乡食安办、各有关部门组织《企业落实食品安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进企业宣传活动,确保全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知晓率达100%,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配合上级做好乡、村二级包保干部包保业务培训,规范使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和移动端应用。

(六)建立任务清单制(贯穿“两个责任”工作全过程

包保干部对照《任务清单》对包保主体开展监督指导。

1.督导形式。原则上应开展现场督导。确定为高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学校食堂等餐饮单位必须开展现场督导,对于低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采取集中汇报、电话询问、视频会议等多种方式开展督导;在包保主食品经营体相对集中的地方,可以实行集中督导。

2.督导内容

(1)各级包保干部力争在2022年底前对所有获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开展督导1次。

(2)包保干部每季度对包保主体至少1开展次督导;春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段就增加督导频次。

(3)包保干部对包保主体完成督导后,在任务清单上签字确认,并及时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管理平台”上填报。

(4)督导发现问题的,督促包保主体及时纠正,并通过拍照、录制视频等方式留存证据,通报姑田工商所(可通过“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管理平台”通报。

(5)包保干部每年1130日前向本级党委政府或者村党支部(村委会)和上级食安办报告履职情况。

3.督导工作衔接。乡食安办负责协调包保干部与包保主体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以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监管和执法人员的衔接。协调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向包保干部通报主体受到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的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推动落实

国务院食安委部署的“两个责任”,时间较紧、责任重大。各村党支部书记、各包保干部要明确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积极谋划,统筹协调,推进落实。保证“两个责任”的高质量完成。

(二)强化工作督查

各级包保干部要对照《督查清单》,抓好督导工作落实,及时纠偏补漏,保质保量完成好包保工作。县食安办每年开展对乡督查1次,乡食安办每年开展对村督查1次。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对工作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的进行警示约谈、限期整改并视情通报,并记入督查工作问题台账、跟进整改情况、验收复核销号。

(三)明确结果运用

县食安办已将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对乡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内容。我乡将各村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推进情况列入村干部绩效考核,对工作不得力、责任不落实、影响全乡工作完成的包保干部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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