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6910-1200-2025-00004
  • 备注/文号:曲委〔2025〕33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曲溪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25
  • 内容概述: 连城县曲溪乡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
    中秋国庆期间和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连城县曲溪乡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
中秋国庆期间和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0-09 16:18

各村委会、乡直各有关单位:

目前,中秋、国庆佳节将至,已进入森林防火期,群众秋收、扫墓祭祖活动逐渐增多,林事农事用火频繁,进山旅游观光人员大量涌入,火源管理难度剧增,进入森林火灾易发高发时段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和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动员部署,落实防火责任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加强领导,全面动员,周密部署。严格按照916第四季度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消安委会议暨中秋、国庆安全防范会议精神落实森林防火工作,将责任细化到村、到组、到人,确保每片山林都有专人负责。各村要迅速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防控应对措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具体地块。严格控制一切野外用火,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的巡查和防范力度,做到重点时期重点防范,重点时段防范重点。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防火意识

各村要组织书写、张贴森林防火宣传标语,确保行政村、自然村都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全乡党员干部职工、村两委干部要自觉带头承诺遵守野外用火管理规定,带头倡导移风易俗、文明扫墓祭祖。乡村干部、林业站工作人员、护林员要进村入户、到田间地头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动员村民签订《群众移风易俗、扫墓祭祖承诺书》,引导村民在防火期间严格遵守野外用火管理规定,杜绝森林火灾。倡导村民进行扫墓祭祖报备登记工作,提倡文明祭扫,安全用火。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三、严格火源管,消除火灾隐患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狠抓预防,强化火源管理,加强重点区域管控,从源头上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各挂村领导、村书记要组织乡村干部负责各村重点路段、重点山场的巡查管控工作;乡林业站全体干部职工、片区及乡综合执法人员、护林员要对全乡范围山场进行滚动巡逻管控,发现违规野外用火,及时严厉查处。在各村重点地段、路口设置“文明祭扫、安全用火”劝导点劝导村民现场填写“群众移风易俗、扫墓祭祖承诺书”、开展扫墓祭祖报备登记、发放森林防火宣传材料,劝导村民寄存烟花爆竹、香纸等祭扫物品(村民扫墓祭祖结束时领回)。

四、强化应急准备,提高扑救能力

乡林业站要保障扑火物资储备,做好灭火设备的检查,保证灭火设备正常运行。组织乡级半专业森林扑火应急队伍集中待命,同时做好防范扑火准备工作,确保出现突发火灾时,能够科学预警,迅速响应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加强对扑火队伍的培训和演练,提高队员的扑火技能和安全意识。

五、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密切注意高危火险时段的动态,确保及时发现火情落实火情早期处置工作,始终把扑火人员安全放在首位,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乡主要领导要负责指导、督促森林防火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指挥、协调森林防火工作。挂村领导、包村干部要下村协同村两委干部、护林员开展森林防火巡查管控工作,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各村要制定森林防火值班制度,中秋国庆期间及秋冬季森林防火值班安排表上报乡森防办(林业站)及林长办。

六、严格责任追究,严肃工作纪律

政府着手组织乡纪委、效能办、党政办工作人员对各村、乡直有关单位进行森林防火专项检查。对防火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请各村、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项森林防火措施,确保我乡中秋国庆期间和秋冬季森林资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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