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910-1700-2022-00005
- 备注/文号:曲政〔2022〕7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曲溪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2-18
- 内容概述: 连城县曲溪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溪乡2022年水环境整治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现将《曲溪乡2022年水环境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连城县曲溪乡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8日
曲溪乡2022年水环境整治提升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推进生态环保、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集中解决我乡存在的突出水环境问题,有效改善我乡河流水质,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水环境整治提升方案。
一、基本情况及实施范围
曲溪乡境内主要有2条河流,分别为曲溪河和蒲溪河。曲溪河属闽江流域河流,主要流经罗胜村、黄胜村、曲溪村、军山村等4个村,全长16.1公里,集雨面积48.8km²。蒲溪河属九龙江流域河流,主要流经大东溪村、木陂村、蒲溪村、冯地村等4个村,全长36.6公里,集雨面积24.6km²。
根据我乡河流水系及管理体系,实施按九龙江流域、闽江流域连城曲溪段所在地相结合的乡村两级河长制,覆盖全乡范围内的所有两江流域的河库及小流域。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建设“生态休闲旅游度假乡”目标定位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彻底改善全乡水系水质水量,使我乡达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良好水生态环境,全乡实现交接断面水质常年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标准的水质,全面消除劣Ⅴ类水质。
三、影响水质的主要因素
一是对部分乡村干部对河长制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麻木乐观心态,认为曲溪山清水秀,曲溪水质没有大问题;二是河道整治、监管力度不够大,整治、监管措施不健全,还存在生活垃圾、污水直排、农业除草剂等农药污水入河和企业养殖业偷排现象;三是宣传氛围营造不够,全民爱河护河意识不高。
四、具体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
1.提高责任意识。全乡上下统一思想,统一认识,认清水环境严峻形势、严格对标对表、层层传导压力,全面落实乡村两级河长制工作责任制,形成“河长亲自抓、乡村共同抓、全民协同抓”的长效体系。
责任单位:乡环保办、河长办、党政办等部门及各村。
2.强化整治氛围。组织召开全乡水环境整治提升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宣传水环境整治提升的目的和意义,部署落实相关工作,形成全乡开展水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乡环保办、河长办、党政办、宣传办部门及各村。
3.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曲溪乡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村级广播、宣传手册等媒体媒介积极开展宣传,在公共场合醒目位置加大环保标语的宣传,提升我乡水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成效的宣传深度和广度,有效地引导群众自觉树立环保意识。
责任单位:乡环保办、宣传办等部门及各村。
(二)加大整治力度
深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全乡所9个村形成全覆盖、无缝隙、无死角的水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
1.强化生活污水整治。一是全面摸排全乡工农林牧副渔业污水处理及接入污水处理厂情况,全面落实闽江流域、汀江流域、九龙江流域已有污水管网范围内排污口、垃圾中转站、公厕的污水集中收集处理;二是对全乡现有污水管网进行清淤、疏通,破损和漏损管网进行修复;三是不断提高全乡污水管网覆盖率和污水收集率,使污水处理水平明显提高;四是加强动态监管,实现无污水直排和偷排现象。
责任单位:乡环保办、村建等部门及各村。
2.加快农业污染整治。一是加快加强闽江流域、九龙江流域周边范围内的畜牧水产养殖业整治力度,对现有排污口加强日常监管、动态监管,确保达标排放;二是强化各流域交界断面的水质实时监控力度;三是引导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减少含磷日用品、农药化肥使用量。
责任单位:乡河长办、畜牧兽医水产等部门及各村。
3.有效处置生活垃圾。建立健全“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规范化处置和管理模式,倡导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动,杜绝垃圾随意倾倒,实现村庄人居环境整洁,消除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隐患。
责任单位:乡河长办、乡村振兴办、文明办、环保办等部门及各村。
4.实施河道清淤疏浚。以恢复河流生态功能为目标,定期对全乡主要河道进行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清淤疏浚,清理长年滞留河道的污染物,进一步河流提高防洪排涝灌溉能力,切实改善水质。
责任单位:乡环保办、水利工作站等部门及各村。
5.加强河道环境整治。推进水环境自然修复保护,持续开展“清四乱”行动,坚持以鱼净水、以鱼养水、以鱼保水,开展增殖放流,提高水生物多样性和水体净化调节功能,全面清除堆存在河道两侧的生活、农业垃圾,根据实地实际在河道两岸种草植树造林,保持河道两侧绿化、整洁、美观。
责任单位:乡河长办、环保办、乡村振兴办、团委、妇联等部门及各村。
6.强化志愿服务力度。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充分利用党员活动日、巾帼、团委、进校园等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学生参与乡村河道环境整治,做好岸上和岸下卫生清理,对村民群众进行环保教育宣传,引导村民树立不乱扔垃圾意识。
责任单位:乡河长办、乡村振兴办、宣传办、团委、妇联等部门及各村。
7.狠抓生态流量下泄。严格落实各项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措施,各村级河长、河道专管员加强监控力度,认真巡查河道水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确保生态流量下泄规范足量,切实保障好河流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乡河长办、水利工作站等部门及各村。
8.狠抓项目实施。设计制定2022年曲溪乡曲溪河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计划,该项目位于曲溪村,投资1053万元,建设费用736万元,计划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内容为:新建生态护岸841m;新建生态巡查步道1178m;新建生态滨水绿道910㎡;河道清淤8850m³;新建3处景观节点;新建排水涵管1处。本项目实施后,为未来曲溪沿线生态美景建设起到明显的社会效益及示范作用;将会提高沿线邓屋、新和、桥头、曲洋、洋尾整体防洪保安能力,改善河道生态环境、增加人民休闲娱乐的去处。
责任单位:乡水利工作站、乡财政所等部门及曲溪村。
(三)加强监管力度
1.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坚持充分发挥乡河长办、水利站、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积极联合姑田、文亨等乡镇发挥联动作用,坚决持续打击偷排偷放、非法排污倾倒、非法采砂行为等环境违法行为,严防禁养区内复养现象发生,发现的问题从严从快处理,对构成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形成对违法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凝聚生态保护工作合力。
责任单位:乡河长办、综合执法队、派出所、环保办等部门及各村。
2.加强常态化管理。总结整治经验,完善全面监管和重点监管,日常监管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定期对部门、各村河长制工作的开展情况,各类约谈、通报、督办、转办问题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态势。
责任单位:乡河长办、环保办。
4.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河长制监督管理,设立举报电话,对举报核实存在偷排偷放、非法排污倾倒等违法行为的个人或企业给予重罚,对举报人严格保密,同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责任单位:党政办、环保办。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结合我乡河长制工作实际,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第一组长,乡长为组长的曲溪乡水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整治工作并督导实施,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
(二)强化责任落实。领导小组对水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情况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按照责任分工和任务要求,结合“一河一策”工作实际,在人员配备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确保水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按照序时进度落实到位。
(三)落实资金保障。加大乡村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资金投入,保障乡河长办人员和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四)强化监督检查。将全乡水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纳入乡村两级干部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乡纪委监察部门对治理工作加大督查力度,定期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行动迟缓、完不成阶段任务、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单位或个人严肃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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