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910-1700-2022-00007
- 备注/文号:曲政〔2022〕15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曲溪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3-30
- 内容概述: 连城县曲溪乡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激励措施的补充通知
各村委会:
为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我乡的粮食生产工作,更好完成粮食生产任务,经研究,决定加大粮食生产奖补力度,制定相应措施如下:
一、在上级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措施和乡政府已印发激励措施的基础上,针对全乡种植水稻的农户或经营主体发放购种补贴80元/亩,补贴金额以实际验收结果为准,验收认定方式为育秧完成已插植到农田,经村委会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核对无误后发放,对购种不种、多购少种将种子挪作他用的不予补贴。为确保种子的安全和质量,农户应到有资质有证照的售种点购种,不得到无证照无登记备案无资质的小商贩处购买。
二、对连片垦复山垄撂荒田种植粮食作物(含旱粮)5亩至10亩的,每亩补助200元,10亩(含10亩)以上每亩补助300元;验收认定方式为种植的粮食作物正常生长后,经村委会和乡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现场核对无误后发放。
各村要提高对粮食生产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力度做好宣传,让补贴政策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农户的种植积极性,鼓励农户和经营主体多种粮,种好粮。
连城县曲溪乡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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