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910-1700-2023-00002
- 备注/文号:曲政〔2023〕8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曲溪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01
- 内容概述: 连城县曲溪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溪乡2023年耕地撂荒和“非粮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现将《连城县曲溪乡2023年耕地撂荒和“非粮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连城县曲溪乡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日
曲溪乡2023年耕地撂荒和“非粮化”治理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粮食安全责任,提高耕地利用率,扩大种粮面积,推动耕地资源增产增收,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按照“坚决制止新增,分类整治存量”原则,推进耕地撂荒和“非粮化”治理,提高耕地利用率,释放耕地最大产能,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确保粮食安全。
二、整治内容
按照2022年摸排的耕地撂荒和“非粮化”面积,采取“分类治理、巩固提升”的方式对辖区内的耕地撂荒和“非粮化”进行系统有效治理。
1. 建立台账。各村要建立耕地撂荒和“非粮化”面积台账,明确撂荒耕地和“非粮化”耕地具体位置、面积、承包农户(或集体)、整治时间等信息,实行台账管理。
2. 分类治理。各村要制定切实有效的耕地撂荒和“非粮化”治理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按照“先易后难,分类治理、逐块消号”的原则,制定明确的撂荒地和低效苗木(果园)治理时间与治理措施。对国道沿线、复垦难度不大的,原则上各村要在4月30日前要全面完成复垦种植;对乡道沿线、村道沿线,原则各村要在5月30日前完成复垦复种。
3. 巩固提升。各村要在巩固2022年耕地撂荒和“非粮化”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及土地流转管理、社会化服务、技术服务等工作力度,实现长久种植目标,确保治理后不反复;要加强撂荒地台账的动态管理,实时更新台账清单;复垦撂荒地应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属于水稻生产功能区的要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属于永久基本农田的要重点种植稻谷等粮食作物。严禁将撂荒地转为林地、园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
三、明确工作责任
1.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指导各村开展耕地撂荒治理工作;建立耕地撂荒和“非粮化”治理动态监测机制,做好耕地撂荒和“非粮化”治理材料收集、报送、总结等工作。
2. 财政所:负责统筹耕地撂荒和“非粮化”治理相关工作经费保障。
3. 自然资源所:负责审核和提供“三调”数据和耕地未耕种图斑数据;会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建立撂荒耕地和耕地“非粮化”治理动态监测机制;指导各村做好占耕卫片执法图斑复垦耕地质量达到复垦技术标准;负责指导各村查处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等行为。
4. 林业站:负责落实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等要求,禁止占用耕地进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指导督促各村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企业,逐步退出耕地,恢复粮食生产。
5. 各村委会:落实撂荒耕地和耕地“非粮化”治理主体责任,负责制定本村治理工作方案,组织村集体开展耕地“非粮化”和耕地撂荒治理工作,建立工作台账。
6. 党政综合办公室、纪委办:负责对耕地撂荒和“非粮化”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工作进度慢行为进行通报。
四、治理措施
1. 落实强农惠粮政策。全面宣传落实国家和省市县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撂荒地复垦种粮补贴以及规模种粮、机械化服务、水稻保险、稻田综合种养发展等方面的扶持政策,用好用足龙岩市《关于稳定发展2023年粮食和油料生产的九条措施》和《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十条措施》等惠农政策,发挥政策激励作用,提高农户种粮积极性,增强信心、大胆种植,尽力扩大粮食和油料种植面积,完成粮油生产任务。
2. 精准施策有效治理。各村要针对耕地撂荒和“非粮化”产生原因,尽快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复耕复种。探索建立农户自主复耕、农业经营主体或大户流转复耕、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复耕等撂荒耕地治理机制,因地施策,分类制定复垦措施。在动员业主自我复垦的基础上,对因缺乏劳动力而无力耕种的,村组要发动干部群众开展生产互助或开展土地流转进行复耕;对因自然灾害造成撂荒的,要帮助受灾农户恢复耕作条件;对因弃农经商或外出务工无法耕种的,要动员承包农户流转承包土地或委托其他农户进行代耕;对矿山开发、重点项目造成耕地及水利设施破坏的,要求业主单位依法复垦。
3.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时推进。在撂荒地整治和“非粮化”整治工作中,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照先易后难、重点推进的思路,在摸清底子,建立台账的基础上,将撂荒地复耕和“非粮化”治理任务落实到村,落实到具体地块,各村书记和乡挂村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人员,把握好复垦时间
4. 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改善种粮生产条件。全力申报和争取高标准农田建设及水利灌区建设、土地整治、产业路建设等项目资金,将撂荒地优先列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及水利灌区建设范围,持续完善田间基础设施。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对撂荒地进行复垦、改造、提升,并建成高标准农田。加大机耕道、水渠、灌溉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改善生产基础条件,推进粮食机械化生产,减少劳动力投入,降低生产成本。
5. 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鼓励和支持村“两委”、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托农业产业改革,构建农机、代种、管理、销售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统一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如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全程式、菜单式服务,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有效降低农户生产成本,提高农作物产量,最大限度激发农民复耕复种积极性。
6. 鼓励支持土地流转。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引导长期外出务工、家中无劳动力的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流转经营权,防止耕地撂荒。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管理,积极推广运用流转合同范本,指导流转双方将防止耕地撂荒纳入合同必要条款。对弃耕地撂荒连续2年以上且在合理期限内拒不复耕或流转的,取消当年该地块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对弃耕抛荒连续2年以上,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流转合同。
7. 合理安排撂荒地利用。各村要因地制宜选择复耕复种的作物品种和技术模式。对具备条件的要做到应种尽种,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水源充足、排灌方便的田块,以种植水稻为主,必须先育好秧,高海拔的村如罗胜村、冯地村等要在4月底前做好垦复备耕工作,5月上中旬插秧;曲溪村、蒲溪村等较低海拔村应在5月中旬前做好垦复备耕工作,5月中下旬插秧。水源不足、浇灌不太方便的田块,以种植旱粮和油料作物为主,主要种植地瓜、玉米、大豆、花生等,必须在7月前完成,迟种可能因后期气候寒冷而失收。高海拔的地块,如罗胜村、冯地村等夏秋季可种植马铃薯,提高效益。对耕种条件差但可耕种的,在不改变农业用途的前提下,按照宜粮则粮、宜经则经的原则,发展粮食、油料、蔬菜、饲草等生产,提高耕地产出率。对林缘、河边区以及确不适宜耕种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规划要求,用于特色产业、草食畜牧等种养业发展。
五、工作保障
1. 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认识。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中国人的饭碗要装中国粮”的重要思想内涵,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推动落实统筹利用撂荒地工作责任。乡成立耕地撂荒和“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附件),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村主任为成员,全面负责撂荒地及耕地“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2. 严肃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压实乡、村两级责任,实行领导包抓制度,乡主要领导负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包片领导包抓村,村主干包抓地块,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田。要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及时组织对撂荒地进行全面复耕复种。党员干部要争做耕地撂荒和“非粮化”治理工作先锋,争取联系开展“我在乡间有亩田”志愿服务活动,采取结对、挂钩、认领等方式,促进耕地撂荒和“非粮化”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3. 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会议、培训、宣传栏、发放材料、入户宣传动员以及微信、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耕地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教育引导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积极宣传耕地撂荒和“非粮化”复耕复种的典型经验做法,通报耕地撂荒和“非粮化”治理警示案例,营造统筹利用撂荒地和耕地“非粮化”的良好工作氛围。
4. 实施奖惩措施。各村耕地撂荒和“非粮化”治理工作与粮食生产任务相结合,以乡政府下达的任务指标为奖励依据,对超额完成的超额部分按每亩300元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村予以扣拨村办公经费10000元,被上级通报的村,乡党委将约谈村主干,当年不得评优评先。
5.开展督导检查。各村要及时掌握并上报整治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形势,解决困难问题,推动工作落实。由乡纪委监委部门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成立督导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对各村耕地撂荒和“非粮化”治理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工作落实不到位、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治理措施不力的和复核抽查结果未完成的,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曲溪乡耕地撂荒和“非粮化”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连城县曲溪乡耕地撂荒和“非粮化”
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华 榕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黄 楠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华 卉 党政办负责人
巫绵继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干部
张映平 财政所所长
谢克雄 自然资源所所长
周必雄 林业站站长
罗 佳 乡纪委办干部
各村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黄楠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乡耕地撂荒和“非粮化”治理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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