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910-1700-2024-00003
- 备注/文号:曲政〔2024〕31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曲溪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08
- 内容概述: 连城县曲溪乡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曲溪裕洋生态养殖家庭农场设施农业用地的批复
连城县曲溪乡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曲溪裕洋生态养殖
家庭农场设施农业用地的批复
曲溪村委会:
你村关于《请求办理设施农用地的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村裕洋生态养殖家庭农场设施农用建设项目,使用土地面积0.0727公顷作为设施农用地。
二、该用地按使用方式提供,只作为农村村民设施农业用地,不得作为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
附件:曲溪村委会办理设施农用地花名册
连城县曲溪乡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8日
附件
曲溪村委会办理设施农用地花名册
|
序号 |
用地户 姓名 |
用地村别及坐落 |
地类 |
申请面积(公顷) |
乡镇审核面积(公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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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曲溪村委会 |
曲溪村 |
耕地 |
0.0078 |
0.00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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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曲溪村 委会 |
曲溪村 |
其他土地 |
0.0649 |
0.0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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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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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27 |
0.0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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