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6910-1700-2024-00003
  • 备注/文号:曲政〔2024〕31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曲溪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08
  • 内容概述: 连城县曲溪乡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曲溪裕洋生态养殖
    家庭农场设施农业用地的批复
连城县曲溪乡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曲溪裕洋生态养殖
家庭农场设施农业用地的批复
时间:2024-10-08 16:34

曲溪村委会:

  你村关于《请求办理设施农用地的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村裕洋生态养殖家庭农场设施农用建设项目,使用土地面积0.0727公顷作为设施农用地。

  二、该用地按使用方式提供,只作为农村村民设施农业用地,不得作为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

  附件:曲溪村委会办理设施农用地花名册

  连城县曲溪乡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8日    

  附件

  曲溪村委会办理设施农用地花名册

序号

用地户

姓名

用地村别及坐落

地类

申请面积(公顷)

乡镇审核面积(公顷)

备注

1

曲溪村委会

曲溪村

耕地

0.0078

0.0078

 

2

曲溪村

委会

曲溪村

其他土地

0.0649

0.0649

 

合计

 

 

 

0.0727

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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