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910-1700-2025-00001
- 备注/文号:曲政〔2025〕26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曲溪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12
- 内容概述: 连城县曲溪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溪乡2025年脱贫户参与河田鸡养殖激励性产业帮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现将《曲溪乡2025年脱贫户参与河田鸡养殖激励性产业帮扶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连城县曲溪乡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2日
曲溪乡2025年脱贫户参与河田鸡养殖激励性产业帮扶项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动产业发展,带动脱贫群众不断夯实自我发展的基础,激发其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真正落实我乡脱贫户发展生产、稳定就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河田鸡养殖激励性产业帮扶项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脱贫户自主申报参与河田鸡养殖项目。通过比价,该项目由连城县创业养殖专业合作社承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带动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持续增收。
二、名额确定
经脱贫户主动申请,乡、村组织工作队入户实地考核,乡党委(扩大)会按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研究确定。
三、养殖数量确定
根据脱贫户的家庭劳动力数量确定养殖数量,劳动力在4人以下的每户河田鸡22只、鸡饲料3袋,4人及以上的每户河田鸡24只、鸡饲料4袋,监测对象户酌情在劳动力基础上增加河田鸡3只,鸡饲料1袋。
四、帮扶措施
乡政府与连城县创业养殖专业合作社签订合作协议,以连城县创业养殖专业合作社为平台带动脱贫户发展养殖河田鸡,连城县创业养殖专业合作社为脱贫户提供河田鸡鸡苗、鸡饲料以及养殖技术指导,并协助销售脱贫户养殖的河田鸡,解决养殖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和销售渠道问题。
河田鸡发放:河田鸡由乡政府向连城县创业养殖专业合作社购买,免费发放给参与激励性产业帮扶项目的脱贫户。
技术指导:由合作社专业技术人员对河田鸡养殖脱贫户进行技术指导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个别分户指导相结合,保证产品养殖的效益。
销售渠道:脱贫户可以选择自主销售,也可以由连城县创业养殖专业合作社协助销售。
五、种植方式
脱贫户分户养殖,分户管理。
六、绩效考核
乡验收小组对项目成效和合作社的帮带绩效进行评定。帮带绩效评定结果作为下一期是否继续带动和奖励的依据,并予以一定的服务报酬,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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