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910-2500-2022-00002
- 备注/文号:曲政〔2022〕8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曲溪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2-28
- 内容概述: 连城县曲溪乡人民政府关于张宇同志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的通知
连城县曲溪乡人民政府关于张宇同志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的通知
乡直各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连城县事业单位第四轮岗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指导性意见>的通知》(连人社〔2019〕303号)和《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县第四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的通知》(连人社〔2019〕304号)文件精神,我乡下属事业单位曲溪乡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张宇同志,于2021年2月9日考录本单位,至2022年2月9日,该同志试用期已满一年,经研究,决定聘任张宇同志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聘用时间从2022年2月至2022年12月止。
连城县曲溪乡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