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910-3000-2022-00006
- 备注/文号:曲政〔2022〕33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曲溪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0-21
- 内容概述: 连城县曲溪乡人民政府关于李栗、罗敦伟等2位同志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的通知
连城县曲溪乡人民政府关于
李栗、罗敦伟等2位同志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的通知
乡直各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连城县事业单位第四轮岗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指导性意见>的通知》(连人社〔2019〕303号)和《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县第四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的通知》(连人社〔2019〕304号)文件精神,我乡下属事业单位曲溪乡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李栗、罗敦伟等2位同志,于2021年10月15日考录本单位,至2022年10月15日,以上2位同志试用期已满一年。
李栗同志于2022年2月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现在我单位从事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岗位工作,符合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条件。
罗敦伟同志为大学本科学历,现在我单位从事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党政文秘岗位工作,符合管理岗位聘任条件。
经研究,决定聘任李栗同志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聘任罗敦伟同志管理岗位九级。聘用时间从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止。
连城县曲溪乡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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