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6909-1700-2025-00002
  • 备注/文号:四政〔2025〕29号
  • 发布机构:四堡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28
  • 内容概述: 连城县四堡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邹鑫成名下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连城县四堡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邹鑫成名下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时间:2025-08-28 11:19

  上枧村民委员会:

  经研究,同意你村收回邹鑫成名下宗地191.0平方米集体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上枧村村民邹鑫成于1992年经登记取得一宗位于四堡镇上枧村的宅基地使用权,面积191.0平方米,土地证号为连集建(1992)字第00554号。

  相关手续由你村按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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