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909-2500-2022-00016
- 备注/文号:四政〔2022〕57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四堡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05
- 内容概述: 连城县四堡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评奖惩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镇直单位:
现将《四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评奖惩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连城县四堡镇人民政府
四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岗位绩效考评奖惩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提升我镇政务服务水平,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激励争先创优积极性,加强窗口服务的标准化建设,落实工作责任制,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根据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协调解决营商环境问题专题会议的纪要》(〔2021〕97号)和《连城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印发<连城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评奖惩制度(试行)>的通知》(连服委〔2021〕16号)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评范围
四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的劳务派遣工作人员。
二、考评内容
(一)纪律:遵纪守法,讲政治,服从组织安排和管理;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工作认真、有责任感,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积极主动地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二)工作表现:按照《连城县四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评细则(试行)》(详见附件1、2)
三、考评办法
1. 每季度第一个月月初由四堡镇党政综合办、纪检监察组、组织办、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对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上一季度工作表现进行考评,正向激励额外加分,总分100分。
2. 窗口工作人员季度和年度考核结果分为四个档次,分别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合格。得分>95分的考评结果为优秀,95≥得分>90分的考评结果为称职,90≥得分>80分的考评结果为基本称职,得分≤80分的考评结果为不合格。(不硬性规定占比)。
四、奖惩规定
1. 劳务派遣人员季度考评被评为优秀的,单位在下一季度给予其发放每个月300元(即一个季度900元)的绩效奖励;季度考评被评为称职的,单位下一季度给予其发放每个月200元(即一个季度600元)的绩效奖励;季度考评被评为基本称职的,单位下一季度不给予发放绩效奖励;季度考评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下一季度扣发每个月工资200元(即一个季度600元)。
2. 劳务派遣人员一年4次考核有2次(含 2 次)以上被评为不合格的,劳务派遣人员将给予解聘。考核结果同时将作为二次绩效考核和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参考依据。有其他违反工作纪律行为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将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1.劳务派遣人员的绩效奖励经费由政府自筹。
2.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按人社部门规定两年一签,并需在原签订劳动合同条款中增加“依据本奖惩制度规定给予绩效奖励”的内容。
3.本制度(试行)自
附件 1连城县四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评细则(试行)
附件 2连城县四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评分表(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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