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909-2500-2022-00018
- 备注/文号:四政〔2022〕88号
- 发布机构:连城四堡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2-14
- 内容概述: 连城县四堡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堡镇开展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镇直单位:
为加强基层防汛抗灾能力,提升镇、村两级防汛应急工作水平,根据省防指《关于开展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闽汛防指〔2022〕12号)和市防指《关于开展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岩市防指〔2022〕12号)以及县防指《关于做好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连政防指〔2022〕7号)要求及市、县领导批示精神,我镇制定了《四堡镇开展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连城县四堡镇人民政府
四堡镇开展基层防汛能力
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镇、村是做好防汛工作的“关键一公里”,也是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的“第一线”。为进一步提升镇、村两级抵御防范灾害能力,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我镇开展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改革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应急水平,着力增强极端天气和突发灾害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建设目标。结合连城县“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实施,持续抓基层打基础。聚焦“工作责任体系、风险防控机制、先期处置能力、应急保障水平、防灾抗灾韧性”五个方面,组织各村、各部门整合利用现有资源,以“十个有”为重点(有值班室、有宣传栏、有预案、有台账、有信息员、有预警设备、有队伍、有卫星电话、有仓库、有避灾点),分批开展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到2023年完成全覆盖,推动构建责任全面落实、上下衔接有序、响应快速及时、指挥高效顺畅、风险管控严密、应急保障有力的基层防汛防台风工作体系。
二、建设内容
(一)健全工作责任体系
1.健全机构。(1)完善防汛工作指挥机构(以下简称镇级防指),由镇长担任镇级防指指挥长,明确承担镇级防指具体事务的办公机构(以下简称镇级防汛办)和工作人员。(2)村组建防汛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村级防汛小组),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组长。
2.落实责任。(1)严格落实防汛工作“镇包村、村包户”的分级包保责任制,明确每一级包保责任人,每个村有乡科级干部包村,每户危险区域转移对象有村干部包联。(2)明确镇级防指组成人员、辖区各村级防汛小组组长和成员。(3)建立镇级防指、村级防汛小组职责清单,落实责任到人。
3.完善制度。(1)镇防指和村级防汛小组应有固定办公、值班场所,配备电话、传真和电脑(含网络)等设备,工作制度上墙,促进规范化管理。(2)完善值班值守制度,明晰值班职责,严格执行镇级防指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村级防汛小组应急响应期间24小时巡查值守。(3)完善干部下沉工作机制,制定应急响应期间包村干部和村级防汛小组工作明细,明确“要做什么、怎么做”。(4)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落实基层防汛工作相关经费。
(二)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4.应急预案。(1)按照国家防总办公室、省防汛办有关通知要求(国汛办〔2022〕1号、闽汛防办〔2022〕1号),系统修订镇村两级防汛应急预案,侧重快速反应和先期处置,完善职责分工、监测预警、组织动员、转移避险、安全管控、自救互救、信息报送等内容。村级预案要根据受威胁的灾害种类,制定相应的应急防御措施条款,确保预案针对性、可操作性。(2)完善镇级预案预警响应联动内容,明确各级别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和措施。(3)针对短时强降雨、山洪、地质灾害等突发性强、易造成人员伤亡的灾害,应有刚性要求和应对措施。(4)规范预案管理,严格修订、审批和备案程序,镇防指对辖区各村预案审核把关,审批后的预案录入村级预案管理系统。各村应将预案张贴在宣传栏、村务公开栏,广泛告知群众。
5.隐患排查。(1)组织对辖区山洪灾害威胁区、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危旧房屋、排水设施、河道、水库山塘、堤防、低洼易涝点、旅游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农家乐、学校、卫生院、避灾点、道路桥梁、在建工地等有潜在风险的区域、重点防御单位进行排查,掌握风险底数,明确防控重点。(2)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落实闭环管理,制定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限时销号。(3)对辖区可能受灾害风险威胁的人群进行排查,对需转移对象进行建档立卡,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需转移对象清单和转移避险工作台账,及时录入危险区域需转移对象建档立卡系统。
6.风险管理。(1)镇、村两级建立风险动态管理机制,提升风险早期识别能力,按照“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要求,做好日常排查和应急巡查,及时更新清单台账。(2)建立风险监测网格,在汛前排查基础上,对各风险点、重点防御单位落实网格员,明确日常监测、应急巡查要求,做到风险动态监测全覆盖。
7.信息报送。(1)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各村至少分别明确1名信息员负责防汛工作动态、灾险情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和上报工作。(2)灾险情发生后,村一般应在30分钟内将相关信息上报乡镇,乡镇一般应在1小时内上报县防指。灾险情稳定前,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即时滚动上报。(3)因灾造成人员死亡、失踪的,除通信、交通中断等极端情形,乡镇应在接报后30分钟内口头、1小时内书面报告县级防指。书面报告严格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防汛防台风因灾死亡失踪报告制度的通知》(闽委办发明电〔2016〕91号)有关要求。
(三)增强先期处置能力
8.监测预警。(1)完善信息发布渠道,通过微信群、短信等多种方式,将预警信息、工作指令及时传递到本级防汛工作指挥机构每名成员、防汛责任人、每个村级防汛工作小组、包村干部、网格员和预警员、锣长。(2)村应配齐“村村响”应急广播、手摇报警器、铜锣、口哨等预警设施,明确预警员、锣长,确保能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户到人。(3)完善预警接报反馈机制,乡镇接到灾害预警、风险提示,应及时上报落实情况。
9.转移避险。(1)防汛办汛前将汇总的风险点、危险区域需转移对象台账分解给各包村干部、各村级防汛工作小组、各转移责任人,确保每名干部、工作人员熟知风险点、避灾点分布情况,掌握需转移对象清单。(2)组织有关村向危险区域需转移对象建档立卡户发放转移避险“明白卡”,明确告知“何时转、谁来转、往哪转、怎么转”,并组织转移避险演练,确保群众熟知预警信号、转移路线、避灾点位置。(3)对辖区内留守老人、儿童和残疾人、精神病患者等弱势群体,应提前“一对一”落实应急情况下的转移避险措施。(4)完善转移避险工作机制,根据指令、预警,提前下沉干部,进村入户组织动员,开展巡查排查,转移受威胁人员。转移避险工作应积极主动,不能局限于上级部署,一有苗头,果断迅速组织人员撤离避险。
10.队伍建设。(1)根据应急能力建设需求,我镇将整合辖区中青年干部、基层警务人员、专职消防员、民兵等组建应急队伍,承担防汛防台风期间辖区突发灾情险情先期处置、抢险救援工作。(2)各村按不少于5人的标准分别组建应急队伍,多灾易灾地区可视需要增加队伍人数。(3)定期组织应急队伍开展业务培训和专项训练。(4)镇防指及各村应为参与一线巡查的防汛责任人、网格员和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为参与抢险救援的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宣传培训。(1)制定宣传计划,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高民众防灾减灾意识。(2)镇防指应及时、准确发布防汛救灾信息,主动回应关切,正确引导舆论,及时发现、宣传防汛抗灾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做好防汛抗灾期间有关影像资料收集。(3)镇防指应按市、县防指部署,组织本级防汛工作指挥机构成员、各村主干、网格员、预警员、锣长等参加相关培训。(4)要加强“第一响应人”培训,普及应急救护知识和现场处置技能,进一步提高民众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12.应急演练。(1)镇防指、村要结合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每年至少开展1次综合性或重点灾种专项演练,村每年至少组织危险区域需转移对象开展1次自主转移避险演练。(2)演练侧重检验应急处置流程熟悉程度、协同配合能力,可采取桌面推演、现场演练、情景模拟等多种形式。做好演练相关资料的汇总、存档。(3)山丘区应加强突发山洪、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等情形的演练
(四)提升应急保障水平
13.应急通信。(1)落实应急通信保障措施,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原则,分批给行政村配备卫星电话,对边远的自然村采取对讲机点对点接力组网。(2)根据应急部、工信部印发的《关于加强灾害事故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的意见》(应急〔2018〕51号),优先选配“天通一号”卫星电话。
14.应急物资。(1)镇防指要有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的防汛救灾物资仓库。(2)村要有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的防汛救灾物资仓库。
15.避险设施。(1)要规划有1-2个安置人数不小于100人的集中避灾安置点。(2)常住人口800人以上的村至少要有1个规划安置人数不小于40人的村级避灾安置点。(3)避灾点要制定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配备卫生消杀物资。(4)完善避灾点布局,根据需求在自然村增设一批紧急临时避灾点,作为群众身边的“安全岛”。
(五)提高防灾抗灾韧性
16.恢复重建。(1)镇防指提前制定救灾应急工作方案,明确生活保障、应急抢修、卫生防疫、灾情核查等工作分工和责任。(2)灾情发生后,有序组织做好受灾群众安置救助、卫生防疫、报灾核灾工作,及时发放应急生活物资,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3)应组织力量抢修交通、电力、通信、供水等受损基础设施,完成应急加固修复,按照我省灾后恢复重建“1+10”方案相关要求,最短时间内恢复交通、供水、供电和通信等公共服务。(4)灾情稳定后,应科学制定恢复重建规划,组织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17.复盘总结。(1)重大灾情后,应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复盘总结,深入查找防范应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和责任单位,形成总结报告报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指。(2)加强复盘总结成果运用,完善相关制度,补齐能力短板,夯实工程基础,不断提升防灾抗灾能力。
三、任务分工
(一)镇、村防指分工
镇防指作为建设主体,按照省、市指导意见和县实施方案具体落实到位,村防指抓好创建落实工作。
(二)相关部门职责
1.应急部门:落实完善避灾点设置和物资储备,指导抢险队伍建设和防汛演练。
2.党政办:对接完善预警与响应联动机制。
3.水利部门:指导修订预案,落实灾情信息员;指导落实水库山塘、堤防、山洪灾害影响区网格员,指导督促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
4.自然资源所: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和地质灾害易发区网格员,指导督促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
5.村建部门:落实危旧房屋、低洼易涝点网格员,指导督促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
6.财政所:根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落实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支出责任。
7.路长部门:落实道路安全保障,及时恢复通行。
8.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落实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
四、实施步骤
按照全面推进、总结提升两个阶段实施,于2023年8月底前完成我镇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
全面推进。2023年,我镇各村参照实施方案开展标准化建设,并于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镇水利部门将组织抽查,全面总结经验。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作为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主要领导要及时研究部署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工作专班,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镇水利站要加强组织协调,建立联络员和工作定期调度机制,落实专班专人全力推进,确保建设目标和任务落地见效。
(二)加强资金保障。按照建设与管理标准,将建设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落实资金保障。
(三)加强督导总结。把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纳入年度防汛重点工作,加强督导评估,及时了解辖区标准化建设情况,通过督导推进建设进展,并针对建设中发现的问题难点不断解决完善,及时总结经验,挖掘特色亮点,保证建设成效。镇防汛办要跟踪汇总各村建设进展情况,对进度较慢、问题突出的进行通报。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村、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各村于2022年12月15日前将实施方案及工作专班报送镇防指,各村2023年每月26日前上报建设完成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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