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903-0100-2023-00004
- 备注/文号:塘政〔2023〕11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塘前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06
- 内容概述: 连城县塘前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改善 提升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发展三年 行动方案》的通知
提升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发展三年
行动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一系列重要讲话批示精神,遵循“科学规划、整体保护、传承发展、注重民生、稳步推进、重在管理”的方针,着力保持历史文化载体的完整性、真实性、延续性,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实施改善提升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发展行动,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保障民生为核心,以传承发展传统民俗文化为基础,突出历史风貌保护,着力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努力实现迪坑村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古建筑的活化保护、活化传承,活化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三年的保护建设,迪坑村基础设施水平得到明显提升,生活设施更加便利化、宜居化,群众的生活居住条件得到显著提高;传统古建筑得到有效保护,历史风貌得以恢复,历史文化名村和古建筑成为宣传展示我乡优秀传统文化的一张新名片。
三、主要任务
改善提升历史文化名存保护发展,重点推进迪坑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历史古建筑的保护修缮,倒排工作计划,逐一抓好落实。
(一)加强保护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编制完成总体保护规划统筹推进保护工作。编制年度实施保护利用项目详细设计方案,保护和延续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指导村内公共空间、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及古街巷、古井、古桥古碑等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与修复工作。
(二)加快迪坑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依据保护规划,在最大限度发挥现有各类设施功能的前提下,加快推进迪坑村村容综合整治、建设垃圾分类收集点和公厕、迪坑污水处理整村推进、村史和民俗文化展陈项目、村道道路白改黑工程等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建设,改善迪坑村形象,创优人居环境,提升品质。
(三)强化古建筑的活化保护利用。完成已公布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和保护图则编制工作,及时将已公布历史建筑录入省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信息系统;鼓励以成群连片的历史建筑群或传统风貌建筑群作为修缮对象,做好历史建筑修缮方案设计并组织实施。在完成历史建筑修缮的基础上,同步做好活化利用工作,推动一批历史建筑或传统风貌建筑上线省传统建筑海峡租养平台。2023年重点完成5栋历史建筑(名单见附件)的活化利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改善提升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党委书记任组长,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村建站、文化站、项目办等部门密切配合,有计划、分步骤、分区域实施,确保各项职责落到实处。由村建站负责统筹各部门工作人员,做好监督管理,迪坑村根据保护发展规划,将保护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发挥村民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主体作用。
(二)强化资金保障。中央、省级扶持资金专项安排用于保护规划编制、保护性修缮、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居住环境改善等。同时,积极筹措资金,加大资金投入用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宣传、新业态培育、历史古建筑活化利用等项目建设。
(三)强化宣传引导。发挥村民自治作用,成立保护协会或理事会,严格执行保护规划,变“要我保护”为“我要保护”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我乡改善提升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发展的成效,提高群众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
(四)强化日常监管。由党政办牵头,村建站、文化站、项目办、安监站等部门配合,不定期开展专项工作督查,确保我乡三年行动取得成效。对工作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乡纪委进行问责,在乡村干部大会上公开通报,被问责部门负责人或个人要做解释说明。派出所、司法所、执法队要加强司法保障,对妨碍、阻挠抗拒行政执法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确保三年活动依法、有序、有效开展。
附件:塘前乡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发展工作任务清单
连城县塘前乡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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