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6903-1700-2023-00004
  • 备注/文号:塘政〔2023〕37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塘前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0-24
  • 内容概述: 连城县塘前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连城县塘前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10-24 15:58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现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乙类乙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各单位按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44号)、《福建省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应对疫情指挥部综〔2022171号)、《连城县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工作的实施方案》(连防疫指办〔202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完善应对准备,调整防控措施,统一规则、分类指导、防范风险,平稳有序实施乙类乙管

(二)工作目标。围绕保健康、防重症,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平稳转段和社会秩序稳定,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

(三)进度安排。20231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实施分级分类收治并适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检尽检;及时调整疫情监测、报告和对外发布等工作;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

二、优化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四)加强老年人和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大组织动员力度,科学评估接种禁忌,加快提高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特别是老年人覆盖率,做到应接尽接。在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基础上,对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及以上老年人、具有较严重基础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开展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

三、调整人群核酸检测策略

(五)核酸检测实施愿检尽检,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对医疗机构收治的有发热和呼吸道感染症状的门急诊患者、具有重症高风险的住院患者、有症状的医务人员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

(六)疫情流行期间,对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的工作人员和被照护人员定期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对村65岁及以上老年人、血透患者、严重糖尿病患者等重症高风险的居民、3岁及以下婴幼儿,出现发热等症状后及时指导开展抗原检测,或前往就近便民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外来人员进入脆弱人群聚集场所,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现场开展抗原检测。

四、做好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七)以村为单位,依托网格化管理,全面摸清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合并基础疾病、高危孕产妇、血透患者、精神障碍患者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根据患者基础疾病情况、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感染后风险程度等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作用,提供疫苗接种、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用药指导、协助转诊等分类分级健康服务。村协助做好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配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围绕老年人及其他高风险人群,提供药品、抗原检测、联系上级医院等服务保障,对行动不便的要提供上门服务。

五、强化重点机构疫情防控

(八)养老、社会福利等机构结合设施条件实行内部分区管理,设立闭环管理区、流动管理区和健康观察区(室),防止不同区域间交叉感染。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要将养老服务区域与医疗服务区域分区管理,做到物理隔离、独立设置。疫情流行期间不举办聚集性活动。所有物资无接触配送。疫情严重时,经科学评估适时采取封闭管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防范疫情引入和扩散风险。建立完善感染者转运机制、与医疗机构救治绿色通道机制,对重点机构内惑染人员第一时间转运和优先救治。

(九)加强学校、托幼及学前教育等师生员工个人防护,强化师生卫生教育,开展健康监测,对出现不适症状的,要及时采取留观等相应措施,健全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学校内发生疫情后,要及时采取措施,减少人际接触、强化个人防护。

六、做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

(十)做好农村地区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加强医疗资源配置,配足呼吸道疾病治疗药物和制氧机等辅助治疗设备。依托县总医院提升农村地区新冠病毒感染医疗保障能力,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医疗服务体系,建立村乡县重症患者就医转介便捷渠道,统筹城乡医疗资源。畅通乡、县两级转诊机制,提升农村地区重症救治能力,为农村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等高风险人群提供就医保障。加强农村居民宣教引导,根据区域疫情形势和居民意愿,适当控制农村集市、庙会、灯会、祭祖、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规模和频次。

七、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十一)加强科普宣传,引导公众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倡导饮食有节、起居有常、动静结合、心态平和,讲究个人卫生、环境卫生、饮食卫生,勤洗手、科学合理佩戴口罩、不随地吐痰,对不文明行为及时予以提醒纠正。在疫情流行期间,尽量不去人群密集、通风不良场所,尽量减少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在公共场所保持人际距离,注意咳嗽礼仪,主动做好疫苗和加强免疫接种。

(十二)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要落实居家自我照护,减少与同住人接触,非必要不外出,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需外出,应全程佩戴 N95KN95口罩。根据相关指南合理使用对症治疗药物,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必要时及时就诊。

八、做好信息发布和宣传教育

(十三)定期向社会发布法定传染病疫情相关信息,不再公布密切接触者相关信息。加强将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目的和科学依据的宣传,组织专家开展相关政策解读,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积极配合乙类乙管措施。加强分级分类诊疗相关措施宣传,引导群众合理就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新机制和工作方式,深入推进城乡环境治理。加强舆情监测,主动释疑解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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