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915-0100-2019-00001
- 备注/文号:宣政[2019]10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宣和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1-11
- 内容概述: 连城县宣和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和乡移风易俗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遏制婚丧陋习和不良社会风气,引导全乡党员干部群众破除红白喜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陈风陋俗,倡树喜事新办、厚养薄葬、节俭养德、文明理事的社会新风尚,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乡集中开展移风易俗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推进乡风文明,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养成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不断提升我乡社会文明程度,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推进乡风文明为目标,以婚丧礼俗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突出党员干部率先垂范,群众自觉参与,发挥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作用,遏制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的不良风气,打击非法宗教、扎库烧纸等迷信活动,切实减轻群众人情往来负担,推动形成崇德明礼、绿色低碳、现代文明的乡风民俗。
二、工作内容
(一)崇尚勤俭节约,倡导婚事新办
1. 倡导不收受彩礼。(1)订婚、结婚程序简化;(2)女方不催要或者不收受男方的结婚彩礼;(3)提倡参加集体婚礼或旅游结婚等不办婚宴的结婚形式。
2. 倡导不噪音扰民。(1)不搞婚车成串影响交通;(2)严禁燃放烟花鞭炮,影响邻居,污染环境。
3. 倡导不铺张浪费。(1)缩小婚宴规模,提倡婚事不超过2天,喜宴控制桌数;(2)缩减酒席金额,不用名烟名酒。(3)严格杜绝浪费。
4. 倡导不搞人情债。提倡少收或仅收三代以内直系亲属以及其他具有抚养关系、赡养关系亲属的礼金。
(二)弘扬厚养薄葬,倡导丧事简办
1. 噪音不扰民。严禁现场吹奏,严禁邀请军乐、民乐,通过播放哀乐来代替乐班。
2. 不搞封建迷信。(1)严禁焚烧冥屋(扎库);(2)严禁念经做道场等封建迷信活动;(3)出殡沿途严禁撒黄纸;(4)严禁焚烧花圈。
3. 倡导不铺张浪费。(1)缩减报丧范围;(2)摒弃披麻戴孝陋习;(3)倡导孝服仅发直系亲属,减少花圈使用,实行节俭吊唁;(4)缩短出殡时间,最长不超过三日,减少出殡车辆;(5)控制用餐桌数,不攀比、不跟风,烟酒从俭;(6)不向亲戚朋友发送长寿碗、豆腐干、香烟、毛巾等。
4. 倡导不搞人情债。提倡降低送礼金额,减轻人情负担。
(三)自觉移风易俗,倡导小事不办
遇生育、升学、入伍、生日、乔迁等喜事,做到不发请柬、不摆筵席、不相互随礼。通过一束鲜花、一条短信、一杯清茶、一句问候等现代文明的方式,表达贺意,增进感情。
(四)党员干部带头,倡导社会新风
除上述规定要自觉遵守外,乡政府干部、村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在婚丧活动中,还要做到:1.严禁超出当地群众类似规模和标准,严禁以分期分批多地等形式变相大操大办;2.不参加除直系血亲、旁系血亲、姻亲外等的婚丧宴请;3.严禁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借机敛财;4.严禁使用公务车辆;5.严格执行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
三、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
各村要通过“道德讲堂+移风易俗”、“睦邻点+移风易俗”等形式,分层分类做好移风易俗宣传和引导。加强入户宣传,依托党员骨干、村居民组长、志愿者等力量,划分片区,对服务范围内的村民进行挨家挨户上门宣传,明确移风易俗的标准,做好引导,实现宣传工作全覆盖。
(二)加大“源头治理”
乡直有关单位要组织针对殡葬用品市场、烟花爆竹市场、殡葬服务市场和婚丧“一条龙”服务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违规经营、无证照经营行为,杜绝纸扎品、冥币等封建物品流入市场。加大宣传力度,提倡文明办丧和文明祭扫。
(三)建立健全制度
1. 建立移风易俗承诺制度。各村作为移风易俗的责任主体,要落实好移风易俗工作职责,组织落实好移风易俗的宣传和整治专项工作。
2. 建立移风易俗登记制度。在掌握婚丧信息后,各村要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上门告知须遵守的相关规定,并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同时加强事中监管、事后处理等有关规定的执行。操办婚丧喜事的村居民,要如实填报《婚丧喜事移风易俗登记表》。
3. 完善自治公约自律制度。各村委要在充分听取村民意见,村民代表讨论审议的基础上,完善充实《村规民约》,规范红白事,根据实际情况,将相关奖惩办法、奖励标准写入《村规民约》,明确倡导性要求和制约措施。
4. 实施保障激励制度。全面落实《村规民约》中的奖惩措施,对履行承诺约定的村民给予奖励。享受政府救助政策的困难人群应率先做到移风易俗,对移风易俗履行不到位的,不得纳入困难慰问、结对帮扶、家政服务、低保等重点关爱群体。
(四)落实职责分工
1. 乡文明办:督促指导各村按照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的原则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发动群众开展乡风评议,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
2. 乡宣传部门:做好移风易俗的宣传工作,利用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多角度宣传各村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对正面典型及时表扬,适度曝光红白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负面典型,教育好群众;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创城专项考核指标,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测评体系,并作为文明村、文明单位、文明家庭考评的前置条件。
3. 乡纪委:实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加大考核力度,对违反殡改规定、涉足封建迷信活动和婚丧活动大操大办的党员干部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4. 乡直有关部门:整治殡葬用品市场,严肃查处殡葬用品店违规经营、占道经营和无证照经营行为,逐渐取缔封建迷信用品生产销售行为。
5. 乡文化站:围绕移风易俗,收集、整理、创作一批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小品、相声、快板、小戏等曲艺作品,将优秀作品纳入送戏下乡的节目内容,在全乡各村进行巡演,增强群众认同感。
6. 乡工会、团委、妇联:通过开展文明职工培训、文明班组创建、优秀员工评比等活动,引导广大职工带头移风易俗;组织开展集体婚礼、植树婚礼、青年联谊和婚恋讨论等主题活动,引导男女青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婚恋观;通过文明家庭创建、妇女微家、姐妹议事会等载体,引导妇女树立移风易俗观念和健康生活方式。
7. 各村:各村居通过深入广泛宣传,积极开展移风易俗整治行动,引导村居民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小事不办。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移风易俗工作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各部门、各村要把移风易俗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工作总体安排,把移风易俗作为当前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突出重点,精心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各村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确保移风易俗推进落实到位。
(二)强化监督落实。构建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监督矩阵,加大对移风易俗工作的检查督导力度。由乡文明办牵头督促指导各村制定工作方案,研究落实推进措施。定期召开推进会,听取推进工作计划和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难点问题。加强对推进工作的总结和梳理,及时收集推进工作成果,对大操大办、奢侈浪费、借机敛财等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注重考核评估。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各村绩效考核评估范围,并作为生态文明村、文明村、平安村、文明家庭等考评,好人好事等各类先进评比的前置条件。乡文明办每月开展宣传知晓率、群众满意度调查和测评,确保全乡移风易俗工作全面开展、持久推进,不断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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