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915-0100-2023-00001
- 备注/文号:宣政〔2023〕3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宣和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09
- 内容概述: 连城县宣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城县宣和镇下属事业单位第五轮岗位竞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心: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县事业单位第五轮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连人社〔2022〕18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第五轮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工作,现将《连城县宣和镇下属事业单位第五轮岗位竞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连城县宣和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9日
连城县宣和镇下属事业单位第五轮岗位
竞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进本单位岗位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以岗位为基础的聘用考核管理机制,切实做好第五轮岗位设置聘用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聘用“能上能下”动态管理机制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龙政办〔2020〕3号)、《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聘用“能上能下”动态管理机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龙人社〔2021〕205号)、《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县事业单位第五轮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连人社〔2022〕183号)等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因事设岗、竞聘上岗、人岗相适、按岗聘用、动态调整”的原则,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激励机制,激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干事创业活力,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二、竞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单位按照核定岗位结构比例,确定各等级岗位,制定竞聘标准条件,按照竞争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人员,办理聘任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实施范围与对象
连城县宣和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位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证单位岗位聘用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黄巧琳
成员:林晓霞、姚超颖、孟世文、罗熠宁、陈小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基层党建办公室,负责岗位聘用日常管理工作。
(二)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 制定竞聘方案。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单位竞聘实施方案。
2. 资格审查及量化评分。对申请竞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量化打分,确定单位拟聘人员名单。
3. 协调和处理问题。对单位在岗位实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协调处理。
五、岗位设置及竞聘细则
(一)岗位设置
根据我县人社局职改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连城县宣和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设置岗位总量26个,其中:
1. 管理岗位7个(六级职员0个,七级职员1个,八级职员2个,九级职员4个,十级职员0个),占单位岗位设置总量的27%。
2. 专业技术岗位17个,占单位岗位设置总量的65%。
(1)高级2个(专技五级0个,专技六级1个,专技七级1个),工程类占50%,经济类占50%。
(2)中级9个(专技八级3个,专技九级3个,专技十级3个),工程类占22%,经济类占78%。
(3)初级6个(专技十一级3个,专技十二级3个,专技十三级0个),工程类占50%,经济类占50%。
3.工勤技能岗位2个(技术工二级0个,技术工三级0个,技术工四级1个,技术工五级1个,普通工0个),占单位岗位设置总量的8%。
(二)聘任方式
采用全员重新竞聘上岗的方式,确定聘用岗位及等级。
(三)竞聘量化评分细则
量化评分采用百分制办法,各分值标准为本项的封顶分,各种年限的计算时间以竞聘2022年12月31日为准。
1. 基本资历(70%)
(1)工龄:每年计1分(以工资股所认定的工龄为准)。
(2)学历(15分):按现有学历,本科及以上计15分,专科计12分,中专计10分,高中计8分,初中及以下计6分。
(3)专业技术资格(20分):取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分别计20分、15分、10分。
(4)资历:聘任现岗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每年计2分。
2. 综合评价(30%)
(1)镇班子考评(15分):根据竞聘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从德、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评分办法另行制定)。
(2)职工考评(15分):根据竞聘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从德、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评分办法另行制定)。
(3)年度考核优秀(3分):上一聘任期年度考核优秀1分每年。
(4)个人综合性表彰(15分):国家级表彰15分,省级表彰12分,市级表彰9分,县级表彰6分。
六、竞聘程序
(一)岗位职数。经县人社局职改部门核准,第五轮单位岗位职数情况如下:
五级专业技术岗位数0个,六级专业技术岗位数1个,七级专业技术岗位数1个,八级专业技术岗位数3个,九级专业技术岗位数3个,十级专业技术岗位数3个,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数3个,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数3个。
(二)申请报名。由申请人根据自身条件填写提交《连城县宣和镇事业单位竞聘申请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将该岗位任职所需材料(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聘任证书等)一同上交。
(三)资格审查。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对提出申请人员进行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四)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竞聘上岗位或考核,对同一层级岗位按岗位级别按高到低顺序逐级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量化打分,同一层级高级别岗位落聘人员可参加低级别岗位的竞聘,最后单位按岗位层次和级别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名单。
(五)单位公示。对拟聘人员名单及拟聘任岗位层次、级别,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制定好聘任决定报县人社局职改部门办理聘任手续。
七、职务续聘、解聘、低聘
(一)聘任年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二)聘用人员在聘任期内,工作认真负责,年度考核必须合格以上,单位在聘任期限到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续聘手续。
(三)职务解聘、低聘。
1.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应给予低(降)聘:
(1)聘期考核不合格的;
(2)聘期内两次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一次不合格的;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
(4)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擅离职守的;
(5)未完成单位规定的岗位基本职责或者基本工作量,依据单位规定应予低(降)聘的;
(6)在新一轮竞聘中,应予(低)落聘的;
(7)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其他应予低(降)聘的。
2.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应给予解聘:
(1)聘期内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服从岗位调整的;
(2)岗位调整为非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
(3)谎报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
(4)单位规定的应予解聘的;
(5)在新一轮竞聘中,应予解聘的;
(6)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其他应予解聘的。
八、其它事项
(一)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岗位竞聘晋升或岗位聘用:
1. 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行为受到处罚者;
2. 上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没有参加考核者;
3. 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影响极坏,群众意见很大者。
(二)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青年
文明标兵等荣誉称号者,在单位有职数时可不参与竞聘,直接上岗。
(三)单位有职数,当年退休或有重大疾病的干部职工,可不参与竞聘,直接上岗。
(四)若得分相同则优先考虑年龄长的干部职工上岗。
(五)干部职工不在岗(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事假1个月以上)的年度不计算资历加分。
(六)加分应提供原件,提供假证件,假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上岗资格,两年内不予参加竞聘。
(七)本方案解释权归镇岗位聘任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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