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915-1700-2024-00004
- 备注/文号:宣政〔2024〕16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宣和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18
- 内容概述: 连城县宣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和镇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近年来,消防“生命通道”被占用、堵塞的现象屡禁不止,影响疏散逃生造成人员伤亡和灭火救援行动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消防救援局、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安排部署,制定了《宣和镇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连城县宣和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8日
宣和镇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镇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集中开展为期两年的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论述,深入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排,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单位主责、群防群治的原则,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通过落实责任、严格执法、综合治理、宣传曝光等手段,利用两年时间,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问题隐患,坚决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坚决清理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进一步建立健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制度机制、责任链条和防控体系,有效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二、任务措施
聚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隐患,重点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组织全面排查。各村委会、科技教育岗、民政岗、文体旅游岗、卫生健康岗、统战岗、应急安全岗等要组织发动基层组织、督促社会单位,合力推进消防安全排查检查。一是全面发动单位场所紧盯风险隐患,认真开展自查自改,畅通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主动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彻底清理竖向管井、敞开式外连廊堆放的可燃杂物,并纳入单位防火检查重点内容。每年至少对本单位场所的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修缮,确保清晰明确。二是科技教育岗、民政岗、文体旅游岗、卫生健康岗、统战岗、应急安全岗等要根据《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按职责定期组织本行业、本系统集中开展排查,充分发挥条线监管作用,及时督促整改影响消防“生命通道”畅通的风险隐患。对确需设置防盗窗的人员密集场所,必须设置从内部可以快速开启的应急逃生窗口。三是要发动基层力量特别是综合执法队、消防工作站、基层网格员,常态化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对于能当场改正的,及时进行制止、劝阻;对于问题严重的,建立隐患清单,加强动态跟踪,逐项督促整改。四是要严格落实《龙岩市火灾风险单位消防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依托“龙岩市基层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平台”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应急安全岗、消防工作站、卫生健康岗、科技教育岗、民政岗、文体旅游岗、统战岗、各村委会等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
(二)严格执法整治。要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采取集中检查、交叉互查、专家会诊和挂牌督办等形式,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方式,督促整改到位。一是派出所、综合执法队、应急安全岗、消防工作站等要按照《福建省消防条例》职责分工,加大执法力度,严管严查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行为,对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车辆,采取电话、短信、“交管12123”、火灾隐患“随手拍”等方式,督促提示车辆所有人及时整改问题;对拒不改正的,各有关行业部门按照《福建省消防条例》职责分工依法进行处理;对无法联系车辆所有人或驾驶人的占用、堵塞消防通道车辆,要进行协调清障车拖离。二是各有关部门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特别是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以及违规设置铁栅栏、铁丝网的,依法实施处罚;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有关行业部门依法依规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三是对多次违法停车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反复违规设置铁栅栏、铁丝网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报送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依规纳入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记录,推送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施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应急安全岗、消防工作站、派出所、综合执法队等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
(三)实施综合治理。应急安全岗、消防工作站、综合执法队、卫生健康岗、科技教育岗、文体旅游岗等要对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广告牌等障碍物,以及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问题,实施全链条、全过程管控,落实标识化、规范化管理。一是组织车站、卫生院、超市、学校、公园等公共场所及住宅小区等,按照国家、省、市、县相关要求建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停放场所,配置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和简易喷淋、火灾自动报警等技防设施。二是自然资源所要强化停车用地供应,做好新(改、扩)建项目(含住宅小区、居民楼院等居住类建设项目)配建停车设施的用地规划;村镇建设岗要因地制宜出台并落实提高住宅停车位配比的相关政策意见;综合执法队要督促指导物业企业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确保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不被占用;派出所要合理设置限时、夜间停车等临时占用道路的机动车泊位,切实从根本上推动解决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问题。三是综合执法队要严格户外广告及招牌的管理,确保不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责任单位:应急安全岗、消防工作站、村镇建设岗、自然资源所、综合执法队、派出所、卫生健康岗、科技教育岗、文体旅游岗等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
(四)强化警示教育。要深入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宣传工作,通过开展科普提示、集中曝光、社会化宣传教育等形式,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一是通过广播、LED、横幅等广泛宣传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的重要意义,播放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管理责任和相关警示教育片及公益广告,引导广大群众共同维护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畅通。二是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违法行为查处和管理责任进行宣传,在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出入口、楼梯口和宣传栏等位置张贴“生命通道”宣传海报。结合全生命周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深入开展“打通生命通道查改身边隐患”行动,上门做好群众工作,讲清利害关系和法律责任,开展代入式、情景式警示教育,推动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三是配合县消防救援大队集中曝光突出问题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讲清违法情节、讲清违法成本、汲取违法教训。对隐患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召开隐患整改现场警示会、约谈会,督促落实整治责任措施,形成强大整治声势。四是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广泛发动居民群众举报身边涉及消防“生命通道”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应急安全岗、消防工作站、宣传岗、各村委会等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推进阶段(2024年4月20日前)。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部署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持续推进工作落实,推动自上而下形成共识。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4年4月21日至2025年12月)。以村为单元,开展全面排查,按照整改难易程度,分类制定年度计划,科学确定整治目标,逐年推进整治攻坚。充分发动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消防工作站、基层网格员等各方力量,分类分批开展业务培训,推动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努力消除一大批涉及消防“生命通道”的隐患问题。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0月至12月底)。坚持边整治、边总结,对存在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进行梳理研究,健全完善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的检查指南和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组织。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其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压实工作责任,全力抓好工作落实,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各项任务目标落地见效。
(二)全面开展排查,实施系统整治。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开展全面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发现问题要逐项列出清单,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有效推动解决影响消防“生命通道”的深层次突出问题。同时,要综合运用执法查处、舆论监督等措施,坚持宣传教育与隐患整治、监管执法一体化推进,实现整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严格督导问效,逐级压实责任。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将作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以及安全生产巡查、督导检查重要内容,并纳入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的重点内容,对整改难度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将实施挂牌督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对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予以通报批评、约谈警示。对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不力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
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请于每年12月5日前报年度工作总结;每月25日前定期报送“拆窗破网”行动工作清单。联系人:黄永富,联系电话:0597-3322358。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