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6915-1700-2025-00007
  • 备注/文号:宣政〔2025〕28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宣和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18
  • 内容概述: 连城县宣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宣和镇加强建设工匠培育和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连城县宣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宣和镇加强建设工匠培育和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5-09-22 17:01

各村民委员会,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宣和镇加强建设工匠培育和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连城县宣和镇人民政府    

2025928

宣和镇加强建设工匠培育和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大力培育乡村建设工匠(以下简称工匠)队伍,更好服务农房和村庄建设,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建立和完善工匠培训和管理工作机制,提高工匠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培育扎根乡村、服务农民的工匠队伍,为提高农房质量安全水平、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工作原则全面提升能力。因地制宜、因材施教,将工匠个体培训和工匠队伍培育相结合,畅通工匠学习、晋级渠道,激发内生动力,促进工匠职业技能与综合素质同步提升。服务乡村建设。坚持面向乡村、服务农民,支持引导工匠依法依规承揽农房和农村小型工程项目,为工匠就地就近就业创业提供条件和机会。培育管理并重。坚持培育服务和规范管理相结合,完善工匠培养、管理、使用、激励等政策措施,为工匠提供教育培训、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提高工匠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统筹协调推进。坚持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行业和社会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工匠培训和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目标202512,基本建立工匠职业体系、职业标准体系、培训考核评估体系,工匠技能培训和队伍培育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房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普遍提升。到2026年底,工匠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工匠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大幅提升,工匠技能培训和队伍培育管理工作机制基本完善,工匠成为农房和村庄建设的重要人才支撑。

二、积极培育乡村建设工匠队伍

(一)优化工匠队伍结构。积极扩展人力资源,鼓励引导各类返乡人才从事工匠职业,不断优化工匠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

(二)建立工匠管理名录。建立域内工匠名录工匠名录包括工匠基本信息、培训情况、工程业绩、技能等级认定、奖罚情况、信用评级,同时包括由工匠组建的施工班组、合作社和合伙制企业等工匠队伍情况。

(三)规范工匠队伍建设。注重培育具有丰富实操经验、较高专业技术技能水平和管理能力的“乡村建设带头工匠”,鼓励引导“乡村建设带头工匠”组建施工班组、合作社、合伙制企业等,推动工匠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

三、加强乡村建设工匠管理

(一)强化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工匠、施工班组、合作社、合伙制企业依法依规承接农房或农村小型工程项目时,应当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工匠依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承建项目质量安全责任。

(二)加强工匠施工行为监管。规范工匠从业行为,加强日常管理。工匠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农房和农村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相关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不得承揽未经依法审批的建设项目;不得偷工减料或者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构配件。

(三)开展工匠信用评价。积极向社会公布工匠相关信息,建立工匠信用评价系统,引导建房农户或建设单位选择信誉良好、技术过硬的工匠依法依规承建农房或农村小型工程项目,形成良性市场竞争和正向激励机制。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工匠培训和管理工作,将加强工匠培训和管理作为提升农房品质的重要抓手。村建岗位负责健全工匠培训和管理相关制度,认真组织实施,做好工匠培训和管理等日常工作。人社岗位要按照职业培训管理要求,加强工作指导,做好支持配合。

(二)保障工匠权益。引导工匠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农房节能改造以及农房安全日常巡查等工作。强化乡村建设工匠队伍自律自治,支持各依法依规成立工匠行业协会,为工匠提供政策、法律、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引导工匠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鼓励以个人名义自愿缴纳人身保险。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增强工匠的职业认同感、荣誉感和责任感。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工匠职业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工匠先进典型和优秀工程案例,营造全社会尊重工匠、尊重劳动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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