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宣和乡人民政府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连城县宣和乡人民政府 时间:2014-01-29 09: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县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等七部分组成,内容涵盖乡政府201311日至201312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2013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条例及市、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规范和扩大公开内容,丰富和完善公开形式,强化监督检查,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我乡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和各级规定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乡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在领导的重视和上级部门的配合要求下,我们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详细安排部署了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确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干部学习培训,并到各乡交流学习。

(二)建立规章制度,落实公开内容。依据《条例》和连城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乡制定了《宣和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我乡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三)建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工作督查。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乡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扎实开展宣传工作。在公共场所悬挂标语、发放宣传手册,进行了集中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

    我乡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止2013年12月31日为止,我乡主动在连城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共122条。

(二)公开形式

    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13年,我乡主要采取公开栏、会议公开和门户网站等公开形式,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1、主要形式

采取公开栏公开和会议公开形式。乡政府设立公开栏,有乡干部分工、年度工作目标和承诺、工作事务、财务公开和村级创业承诺目标等栏目;还将信息公开与村务公开、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相结合,丰富了信息公开的形式,方便了人民群众了解政府信息。

2、“中国·冠豸山”政府门户网站

在网站上编制了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通过各个栏目可以了解我乡部分政务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3年,我乡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二)咨询情况

对待每位来乡咨询的人员,都热情接待,属乡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咨询联系办理科室和经办人,实行一次告知制,不属乡政府职权范围的联系并告知其他有关部门。全年现场接待人数为佰余人次,同时接收群众电话咨询伍十余人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3年,我乡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经费,在去年的基础上实报实销。我乡认真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

(二)减免情况

无。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3年,我乡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规范;二是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部分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人员责任不明确;四是受人员编制所限,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为兼职人员,缺乏专职人员,不利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针对本单位的上述薄弱环节,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总目标,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使宣和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化,规范化。在2014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单位将在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内容。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进行公开。一是深化审批服务项目公开内容。二是推进与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重要事项的公开。三是要把定期公开、阶段性公开和临时结合起来,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特别是上级政策有变化时,要及时公开变更的内容,确保公开的效果。

(二)依托“中国·冠豸山”政府门户网站,扩大公开面,主动向社会公开重大政策措施,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规范管理,加强制度建设,注重实效,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坚持贴近实际,立足于服务群众,服务地方经济,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抓好学习培训,按照全面、深入、持续、有效地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加强领导干部、相关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采取会议、交流等形式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指导。

 

 

 

 

 

七、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末统计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62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62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网上申请书

0

 

      3.信函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宣和乡人民政府

                           2014年元月2

 

2013年宣和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县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等七部分组成,内容涵盖乡政府201311日至201312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